江苏将出台防治艾滋条例 卖淫嫖娼要推广安全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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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1:26 现代快报 | |
昨天,江苏省召开十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江苏省艾滋病性病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江苏省对艾滋病防治的立法有望在明年出台。 看艾滋患者不戴有色眼镜 受传统观念影响,不少人提到艾滋病人,总要戴上有色眼镜,认为这个人不正经,肯 据省卫生厅统计,江苏省近5年来,艾滋病的年平均增长率为50.2%。截止2003年9月30日,全省13个市都发现了艾滋病疫情,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392例。其中艾滋病病人63例,已死亡33例。目前,艾滋病的三种传播方式在江苏省也都有发现,累计血源传播占33.93%、静脉吸毒传播占32.91、性传播占21.68%、母婴传播占1.02%、不详占10.46%。 392例感染者中,外国人14例、外省籍人220例、江苏省籍人151例、不详7例。男性与女性的比例为2.35:1。其中,青壮年是受艾滋病影响的主要人群,15—19岁与40—49岁两个年龄组人群的艾滋病病人和病毒感染者增加尤其迅速。 贫困难患者可获免费治疗 当前,困扰艾滋病防治的一个重点问题是经费。一个艾滋病病人或感染者,人均一年要支付抗病毒药费1—3万元人民币,经济负担沉重。根据《条例(草案)》,江苏省将对农民和城市经济困难的艾滋病患者,进行经济救助,免费提供药物治疗,医疗保险等。 另外,艾滋病防治还将实行自愿、匿名检测制度。检测对象除依法必须强制检测的外,包括:与艾滋病病人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密切接触者、疑似艾滋病病人、卖淫、嫖娼、吸毒人员。 卖淫、嫖娼也要推广安全套 由于社会的婚姻观念和性观念已经发生了急剧变化,非婚姻基础上性行为的存在已经是一个客观的事实。对此,最经济、简便和有效的预防方式就是推广使用安全套。 《条例(草案)》规定,必须在全社会推广正确使用安全套。对于这里所称的“全社会”,江苏省卫生厅厅长周珉解释道:“也就是说,无论对于合法的性行为、非婚姻性行为还是暗地里进行的卖淫、嫖娼等违法性行为,鼓励使用安全套都是一种对防治艾滋病的行之有效的手段。”同样,在吸毒人员中也将推广清洁针具交换和药物替代治疗。 艾滋病人有结婚、社交的权利 江苏省卫生厅厅长周珉介绍,由于艾滋病知识的贫乏,公众对艾滋病的恐慌已成为防治的一大障碍。一方面艾滋病人不敢正视自己的疾病,害怕家庭、社会的歧视,加之昂贵的治疗费用,往往故意隐瞒病情。另一方面,社会对艾滋病病人的歧视也无处不在,使艾滋病患者感到孤独、甚至绝望,有的进而走上极端,采取恶意传播等方式报复社会,造成恶性循环。 对此,《条例(草案)》中明确规定了艾滋病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艾滋病病人有获得医疗服务、劳动就业、学习和参加社会活动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人及其亲属,不得泄露病人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病史等资料。艾滋病病人不得故意将病毒传播给他人,否则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如与他人发生性接触的,应当将其患病的事实事先告之对方。 另外,对艾滋病人能否结婚的问题,《条例(草案)》也做了肯定:艾滋病病人登记结婚的,应当在登记结婚前向对方说明患病事实,告知后双方同意申请结婚登记的,应当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医学指导。(记者/高路)(来源:现代快报) 相关专题:SARS防治国际论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