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司长齐小秋发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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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18:38 新浪网 | |
“SARS防治国际论坛”于2003年12月15日至16日在北京举行。本次论坛就SARS危机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问题进行广泛研讨,旨在总结SARS防治的经验与教训,增进国际间SARS防治合作与交流,推动我国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以便更好地为我国经济建设服务。以下是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司长齐小秋发言的实录: 我受会议的委托,介绍一下我国当前公共卫生建设的一些情况,有些情况因为准备 温家宝总理指出,公共卫生建设的目标是争取用3年的时间,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执法体系。吴仪副总理强调,确定我国公共卫生建设的内容和重点,必须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从我国公共卫生面临的突出问题出发。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我们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第一、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建设。 一是,从这次SARS的情况看,对于我们疾病控制机构在疾病控制的定位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问题表现在定位不准,职责不清,机构不少,功能不强,队伍庞大,素质不高,人满为患,人才稀缺,设备陈旧,条件落后,防治脱节,缺乏合力,经费不足,忙于创收,相当多的机构和人员,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疾病控制工作上来,这是领导同志在SARS工作其中在问题这方面谈到的疾病控制机构在SARS中的表现,这个也是多年来,由于一些政策导向造成的一些弊病。所以我们下一步要加强预防控制体系的建设,主要从这些问题着手。要明确现阶段我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工作定位。 这个经过反复论证和讨论,,因为我们知道,公共卫生在以往的含义里面,是比较宽泛的,所以我们过去和防疫站没有不管的地方,就我们刚才提到的,吴仪同志在SARS总结会上提到的,要明确我们现阶段疾病控制机构,在我们结合我们中国的特点,政府需要做哪些,要明确出来。 二是应急预警与处置,比如疫情收集报告,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还有疾病研究与指导。最近我们根据这样的一个原则,正在和中编办,我们部内是疾控司和人事司,部外跟中编办和人事部,正在搞疾病控制机构的职能定位,把我们原来的职能细化,重新审议,我们现在开这个会,准备在今年年底,明年年初拿出最终的预防方案,总的来说确定了25类,255项工作内容,每一项都是很具体的,删除了原来一些可搞可不搞,可以由其他的机构承担的或者是和公共卫生,当前的公共卫生的一些要点,不是很紧密的28项,在25项里面,45项占26%,原来我们已经有的职责应该保存,另外还有111项占43%,我们看来是要进一步强化,过去我们有,但是我们做的不是很好,由于政策经费,人员各方面设备,条件各方面原因,这个工作正在进行,确定职能以后,我们下一步要进行定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编制标准,要确定省、地县级人员编制标准及人员的构成。这个也是在同时进行的,和编办正和他们一块做。 三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人员管理体制。管理体制分成机构的管理,和人员的管理。过去我们文化大革命前,由于财政是从上到下,不是分级财政,所以它各级的疾病控制机构的上下关系是比较明确的,改革开放以后,分级财政,实际上另外在职能上,有一些部是很清楚,尤其是上下职能不是很清楚,有一些有,有回报的一些工作,各界都在一个地域的不同的机构,都愿意多做一些,造成一些矛盾,相对来说,有一些没有收益,但是有社会效益的就没有人做。所以下一步要进一步明确,控制机构的管理这么一个体制。管理体制,各有各的说法,最后讨论制定原则。因为疾病控制,我们还是要主要依靠很多措施,绝大多数措施的落实,是在基层。而且要动员政府所属的各个部门,所以确定机构管理的原则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不像监督和执法机构,执法机构这一项工作是比较具体,从上到下可以垂直管理,像工商、税务,药品监督,是要垂直管理,因为它主要强调行政执法的统一,也有动员各级的内容,但是不如疾病控制更需要,我们想疾病控制管理,还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所谓条是技术方面的指导。 人员的管理,过去我们从疾病控制的工作内容来说,过去它是个业务单位,所以它有很多工作要结合到我们内部的一些人员的身份,它的取向。因为什么呢?你是个业务人员,你要进行技术职称的晋升,就要有任务,疾病控制,相当大任务,不需要进一步科研,有一定的科研,越到基层不是很大,就是执行的问题,我们现在正在考虑。 四是要制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建设和装备标准。这个多少年来,我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和装备标准从来没有,自从去年,我们觉得职能定了,人员定了,机构和装备标准应该制定,要根据任务的要求,工作量,人员编制提出建设标准,设备需求相关的标准。 五是关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经费保障的机制。经费保障机制,这次SARS表现的也比较突出,问题是有它比较深的原因了。我们的经费保障,也是一个很根本的问题。初步有这么个想法,由地方养人办事,地方要养这支队伍,定岗,定经费,定标准定额,各地的情况不一样,国家和省级搞项目,搞转移支付,因为从全国的各级的税收情况看来,中央这两年的经费,确确实实下的力量比较大,明年下的力量也是比较大,养人确确实实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六是制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和考核标准。下一步要加强防治结合,所以要制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七是加强医疗、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的预防控制机构工作。包括建立相应的保健组织,这次SARS防治脱离是很重要的情况,防治脱离表现在两方面,一个是疾病控制机构对于它的指导不利,对它的监督也不利,另一方面,自身来说没有这个预防意识,从两个方面都要加强。 八是农村基层预防网的建设。从这次工作中也可以看出,多年来,我们农村卫生基层预防网,应该说是动静还是比较大的,下一步抓乡镇卫生院防保组的建设和乡村医生的建设,这是疾病预防机构的建设。 第二、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法制建设。 根据国务院的要求,我们卫生部和国务院法治办正在联合的开展修改调研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工作,我们也是这样想的,传染病防治法,在这次SARS中,应该说发挥了很巨大的作用,但是它有明显的不完善和缺陷。为了保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需要把一些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我们要将预防制度,应该以法律的形式保证固定下来。我们卫生部的一些法律,尤其是传染病法律,多是以操作性的为主,这次主要是明确职能,明确它法律政策的地位,把政策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所以首先就是加强了以法律形式固定了,国家省级,县级疾病控制的职能,这个是原来没有的,我们疾病控制机构,这次也得到了一些外界的表扬,但是也得到了一些批评,有一些是正确的,有一些是不太了解疾病控制机构的职能。传染病的控制是一个专业问题,是需要专业机构解决的,但是它更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社会参与,需要领导重视,要把这个明确下来。 一是明确中央和地方在传染病防治的责任,我们通常是法里面提的都是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县级以上地方行政部门怎么怎么样,我们说这样不行,要明确中央是什么责任,地方是什么责任,还要明确,比如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经常性的经费,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国家根据省本区域流行趋势,制订预防控制,监测预警项目并对项目进行保障,这类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像教育,我们卫生这个法,在支持这方面的措施,这些章节是没有的,是很少的。这次要改传染病防治法,并不是说,在措施上,再加了一项,加强救治,但更应该加强责任,加强保障措施,加强他的一些政策界限。 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人群实行免费救治,这应该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还要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比如对于新闻媒体,教育机构,应该怎么开展无偿的卫生教育这些宣传,都有明确的规定。为了加快这个进展,这次是由国务院法治办和卫生部联合搞调查,争取在明年3月份之前提交人大进行讨论。 二是关于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这个我们经广泛讨论修改,经过国务院法治办审议完了以后,现在已经提交给国务院,报请国务院批准实施,实际上已经在这么做了。还有发布了也是经国务院法治办同意,发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三是制订的关于预防用生物制品流通和使用管理条例,这个是按照药品管理法和传染病管理法两个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我们计划免疫的对生物制品的管理实施,是国务院的一个条例,原定这个条例,在今年的年底要出台,但是我们考虑,现在正处在改革时期,有一些提法,有一些改革的一些内容,应该和我们传染病相衔接,所以我们建议,和明年传染病法,修改同时出台,这里面主要有个什么改革思想,主要是预防与生物制品的分类管理,是按照两类来管理的,原来我们是按一种管理,现在分成一个以计划免疫,和应急接种,政府需要组织的,这个就由政府,我们根据领导和学术界提出的,疾病控制机构,在现阶段应该管理的,我们管的不是很宽泛,每个领域都要把政府需要做的事突出出来,,重点保国家应该抓住的计划免疫和群体接种。其他预防制品放开,也不是说放到社会上去,也是按照特殊的管理,按照特殊的像有资质的这些机构进行管理。另外要明确各级的政府责任,政府责任里面,包括对疫苗的经费和购置费的责任。 还有一个关于预防接种管理及异常反映与事故处理,过去50多年来,我们计划免疫都是在我们防疫机构里面进行接种,今后我们疾病控制机构,主要对于疫苗的管理和接种的管理,指导这些工作,具体的接种应该放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也就是说,人员必须是职业医师和职业护师,机构必须是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开免疫门诊,也要对医政部门进行认证,人员要经过疾病控制机构的人员进行培训,这样就比较准确了。 第三、公共卫生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的建设。 这次SARS暴露出我们的指挥不灵,信息不畅,反映不灵敏,难以应付突发卫生公共事件,针对这些,我们重点加强,今后加强这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各省各级制定应急预案,我们总的应急预案正在报国务院在批,原则就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群专结合,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平战结合,注重平时,科学防治,规范管理,分级负责,高效处治。 二是国家和省卫生部门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建立统一的指挥系统,这个经中央批准,卫生部已经成立,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应急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是司局级单位,这么一个综合的指挥的常设机构,它的平常工作就是刚才说的那些工作。相应来说,省里面也要成立类似的机构。 三是建立全国统一高效、快速、准确的疫情报告系统,实行由医疗机构网络直报和疾控体系疫情报告双轨制,并实行社会举报制度。我们现在实行的双轨制,一个是由医疗机构直报,我们都是从事这些工作的,都知道这些情况,全国一万多家县以上的医疗机构,90%以上都联上网了,上公共网以后,上大的平台,马上各级,包括中央都可以看到,当时就可以看到各地的,各医疗机构的一些情况。另外开展症状监测,出现SARS病例,或者是疑似病例,之前还出现一些症状,发现发热呼吸道病例怎么办,发现了发热的肺炎病例怎么办,发现了预警病例怎么办等。 现在突出的问题还是在基层,这是我们下一步进一步要加强管理。还有一些特殊人群,和野生动物和其他的一些,这个监测工作也不是太落实。我们从这三个方面加强疫情报告。 另外还有很重要的一个,我们现在对于传媒,对于举报作为重要的线索来进行核实,这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比如医疗机构的直报,包括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的直报,和疾病控制机构的报告,疾病控制机构,主要是一个证实的机构,,我们需要有一个证实的过程,另外加强举报和传媒。这个我们想比过去更多了。 四是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在省会市,地级市和县城扩建传染病医院,后备医院或传染病区,提高医疗机构救治传染病患者和应对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能力。 五是建立应急的卫生救治队伍。这个在省地两级分别建立中西医结合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组成的专业救治队伍,能够迅速组织起来,及时处理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卫生部掌握各地的专家库的情况,必须时组织国家应急救治队伍进行省际支援。实际上是这么操作的,运转情况都很好,各省都建立这样一个队伍,建立这样一个专家库,我们也是操作了很多次了,看来还是比较到位的,这个要进一步的再加强。 第四大方面,加强公共卫生应急有关基础设施与设备的建设。 这个也是非常重要的硬件建设。国家投入国债资金35亿元,地方配套30亿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在我们了解情况看来,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都得到不同程度的加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国债的力度比较大。另外投入114亿元用于各级救治医疗机构的建设,包括传染病院,包括中毒,力度比较大;国家财政今后2—3年要投入几十个亿,重点加强全国公共卫生装备建设。 第五、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体系的建设。 最近因为中央批准卫生部要成立卫生执法监督司,专门开展综合性的卫生监督工作,这也是体现了刚才提到的三个体系的建设,应急体系,疾病控制体系和监督体系的建设,另外在监督执法正在制定他下一步建设的一些政策。 第六、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的建设。从我们SARS的这个表现期间,有一支非常有利的队伍,就是我们现场应急体系,现在为止,已经是三届,三十个人,一届是十个人,他们是来自全国各省的骨干,专门接受两年流行病学培训,这也是和其他一些国家,CDC开展的一些工作,其他国家也在开展这样的工作,我们现在流行病学,现场的流行病学是非常关键的,书本上的知识要和实践相结合,这次SARS他们表现的非常突出,据我们了解,有些省也在开展流行病学的培训班,有的是半年有的是一年,下一步这个工作要加强,救治人员的培训来说,全国培养了数十万的队伍,下一步中央财政,在各级财政上也要给予支持,最近中央财政追加的今年的一些经费里面,还有相当一部分经费,用于人员的培训。当然还有管理人员的培训,管理人员的培训也是比较薄弱的,还是需要加强的。 由于时间关系,我简单给大家介绍了一下我们对于加强公共卫生建设的工作的一些想法和一些做法,有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提问1: 卫生部是否制定突发卫生公共事件,物资储备指导意见,指导目录,是否建立全国性应急物资储备库? 齐小秋: 这项工作,实际上咱们SARS的指挥部还没有撤,这块物资储备,属于专门请发改委牵头的,国家每年对药品储备是有一定经费的,它是由卫生部提出一个目录,根据这个目录,组织储存,它那个储存是动态储存。卫生部不直接储存这些东西,但是我们要求按照卫生部有关司局提出来的规划,在省一级应该储备哪些东西,有一个栏目,国家这一级储备什么东西,也是有说法的。 提问2: 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人群实行免费救治,写到法律上去了,一定要明确,谁救治,谁出这笔钱,是否全部一并写到法律上? 齐小秋: 我们想首先把这个免费救治这个原则,要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然后它里面,因为我今天不可能把这个详细的东西说,后面肯定要注一句话,由国务院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因为法律是定原则,具体实施由国务院具体制定。还有比如说免费的病种,由国务院制定,当然卫生部是国务院组成部分,要提出来。比如说我们最近搞艾滋病的救治,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承诺我免费进行救治,他们很多地方开展一些工作,我们是以政府的形式做承诺,这类都是属于具体实施了。总的原则,过去我们传染病法里没有这一块,下一步我们想是这样,先在法律上写上,然后在里面提出要求,谁来具体操作,谁来具体出钱等。 相关专题:SARS防治国际论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