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联合国监测、核查和视察委员会专员团成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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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5日06:29 中国产经新闻 | ||
监核视委的委员 安全理事会决定,秘书长应与监核视委执行主席和安全理事会成员协商后任命有适当资格的专家担任监核视委的委员。 安理会还决定,监核视委的委员定期开会审查安全理事会第1284号决议和其他有关决 秘书长宣布,经与监核视委执行主席和安全理事会成员协商后,他任命下列人员为监核视委委员: 阿迪贡·阿德·阿维奥东(尼日利亚) 莱因哈德·伯姆(德国) 罗纳德·克莱明森(加拿大) 李军华(中国) 泰雷兹·德尔佩奇(法国) 尤里·费多托夫(俄罗斯联邦) 科斯佳恩廷·格里瑟琴科(乌克兰) 冈特利奥·海内肯(阿根廷) 安内洛雷·霍普(联合国裁军事务部) 数原孝宪(日本) 罗克·蒙泰莱奥内(巴西) 安纳斯瓦米·纳拉亚纳·普拉萨德(印度) 布拉安·威尔(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谢赫·西拉(塞内加尔) 约翰·沃尔夫(美利坚合众国) 监核视委执行主席汉斯·布利克斯博士主持监核视委委员的会议。 要求执行主席每三个月向安全理事会报告第1284号决议的执行情况。执行主席必须就这些报告同委员协商。因此,委员须每年举行至少四次会议。国际原子能机构(原子能机构)和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代表作为观察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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