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联合国监测、核查和视察委员会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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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5日06:21 中国产经新闻 | ||
监核视委:基本情况 联合国监测、核查和视察委员会(监核视委)是通过安全理事会1999年12月17日第1284号决议设立的,取代前联合国特别委员会(特委会),继续执行特委会消除伊拉克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和射程超过150公里的导弹)的任务,并实施不断监测与核查制度,以核查伊拉克是否遵守承诺,不重新取得安全理事会禁止它拥有的此类武器。 联合国秘书长任命瑞典的汉斯·布利克斯博士为委员会的执行主席。此外,秘书长任命了16个人为监核视的委员,委员对主席执行职责提供咨询和指导。根据《联合国宪章》,在确保效率、才干及忠诚之最高标准的基础上遴选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并考虑到从尽可能广泛的地域范围征聘工作人员的重要性。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包括武器专家、分析家、科学家、工程师和活动规划员。 用从伊拉克出口石油所得款项(“石油换粮食”方案)的一小部分来支付委员会的经费。与它的前身特委会不同,监核视委的工作人员都是联合国雇员。除了负责执行、法律和联络职能的主席办公室外,监核视委由四个司(规划和业务、分析和评价、新闻、技术支助和培训)和一个行政事务处组成。委员会总部设在纽约联合国。其组织计划和结构图载于S/2000/292号文件。 执行主席须每三个月向安全理事会报告监核视委的活动情况。根据设立监核视委的决议,执行主席必须就提交安理会的书面报告与委员协商。因此监核视委的委员每年至少举行四次非公开会议,讨论报告及其他组织活动和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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