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晚报:刘涌案今日在辽宁锦州提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9:58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野蛟) 12月18日,备受关注的刘涌案件在锦州中级人民法院被提审。据了解,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对一起刑事案件进行提审。 原沈阳市嘉阳集团董事长刘涌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抢劫等多项罪名。2001年8月,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涌等22名被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2002年4月17日,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 今年8月15日,省高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妨碍公务罪等多项罪名,判处刘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万元;核准宋健飞死刑,立即执行;核准吴静明、董铁岩、李志国、张新民、马新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鉴于孟祥龙所犯行贿罪有自首情节,对其数罪并罚改判有期徒刑9年;对朱赤等3名被告人的起刑日期进行了更正。 相关专题:沈阳刘涌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