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中院所处街道戒严 法院原班人员放假一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6:05 新京报 | |
●锦州中院所处街道戒严,法院原班人员放假一天 ●1949年以来最高法院首次提审普通刑事案件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昨日记者从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证实,备受关注的“刘涌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今日在锦州中院开庭。锦州中院今天所有的法官、法警全部由最 昨日,辽宁省内诸多媒体均前往锦州市采访,锦州城内戒备森严。庭审当日,法院所处的一整条街都将要被戒严。 据悉,被获准进入法庭采访的只有4家媒体,即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和人民法院报。虽为公开审理,但旁听证发放很少,并对旁听人员要求严格。据知情人称,锦州市仅发放了10张旁听证。 相关人士透露,此前不久,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刚刚花40余万元购置了一台注射死刑行刑车。若刘涌在此次提审中被判处死刑,预计将会在这台车上被执行,执行日期可能不会超过下周一。 受刘涌委托,北京市万森律师事务所律师佟林将出庭为刘涌辩护。在此前进行的刘涌案件一审和二审中,田文昌、佟林等一道为刘涌案进行了辩护,并最终使刘涌被改判死缓。 刘涌一案曾经过两次判决,2002年4月17日,刘涌及其手下宋健飞等人被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经营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行贿罪、妨碍公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多项罪名一审判处死刑。1年零4个月后的2003年8月15日,刘涌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近乎相同的罪名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相关专题:沈阳刘涌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