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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附有“监制”、“监销”的商品,质量应该让顾客放心。但是,最近加附质量标识的商品屡屡被省技术监督 局曝光。上当的顾客惊呼五花八门的监制标识让他们迷了眼。 “挂牌商品”质量为何却藏猫腻?技术监督部门分析,主要是一些挂牌单位并没有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真正承 担起监制、监销的责任,只是把出让自己的名义作为获利的条件。而一些不法生产经营单位却靠上“监制”这棵大树乘凉。一 位批发商向记者透露,他经营的某个品牌保暖内衣有加牌和不加牌两种,其中加牌的批发价要贵几十元,其实是同一厂家同一 产品,质量完全一样,看来多付的这几十元就是那张质量标识牌的价值。 权威部门或机构在施行“监制”权力的同时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近日,合肥市技术监督局将给监制单位戴上“紧箍咒 ”:为产品加附表明其质量状况标识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对产品质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消费者 购买了此类商品,因质量问题而使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不仅可以追究生产企业的责任,同样可追究挂牌单位的责任。(本报 记者李军) 相关报道: 安徽去年捣毁制假窝点304个 相关报道: 暗访“热线电话”明查“服务质量” 相关报道: 12315经济“110”--来自厦门市的报道 相关报道: 两份鉴定两结果 房屋纠纷何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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