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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人心目中,只知道王海是个“知假买假,购假索赔”的家伙,尚不知开了公司的王海干什么活、怎么干,以及王 海的公司有什么不可替代的作用。偏偏出了个“李长兵”(王敏)出于要把王海搞臭的企图炒出了“王海事件”,反而让人明 白了其中的细节,可以说,王海真得好好地感谢你的同宗。 我们知道,在造假者侵犯商标权、专利权时,被侵权人往往容易通过行政保护就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跨地区作案 除外),而生产伪劣者,因其偷工减料、产品质劣低廉,严重地挤占了正品的市场份额,这在法律上叫不正当竞争,好多正品 企业真的不知道对此该怎么操作,劣质产品对消费者的危害大家都是清楚的,因其价格低廉,有时能一时“畅销全国”,等到 消费者上当醒悟时,它早已赚得盆满钵满了。我们经常见到劣货被打击往往是这样的:甲地的执法部门对特定的劣货认真打, 乙地的执法部门对该种劣货附带着打,丙地的执法部门对该劣货不打,丁地的执法部门对该劣货保护起来而去打外地的正品。 从全国范围来看,这种“狼上虎不上”的局面使得劣货如同泥鳅一样,东打它游到西,西打它游到南,打而不死则越打越假( 劣)。跨地区侵犯商标权、专利权都有这种情况。 王海的公司在各地同时下手购买(而不是偷、抢)样品送国家有关部门检测,这就从根本上杜绝了将检验不合格的产 品定为“免检”产品的可能。一经确定其为劣质品,则以其专业的方法去调查其销量、存货地点(狡兔三窟!),证据确凿的 请那无论是认真打假的、附带打假的、护假的执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此时,凭王海的名头,除少数腐败分子会拼命护假外, 一般都会行动起来,对腐败分子,则将其告上法庭或向有关方面举报。从经济效益上看,是维护了特定的正品企业的利益,而 在客观上,让我们没有专门维权技能的广大消费者免受劣货之害。 让人心理不平衡的是,王海这家伙不是三头六臂,他也自称不是雷锋,他只能先干他的委托人的活,而且还要收服务 费。让他的委托人放心的是,如果他收费不干活,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他的公司,不过投诉人最好自己不造假否则不灵。这就 是我们从“王海事件”中获得的信息。 对于开公司的王海来说,“在商言商”,只要他注重“大海公司”的信誉,收了费就好好地干活,他就最对得起消费 者。张林 2000/1/21 相关报道: 王海“假打”漫议 相关报道: 观点:政府对王海事件态度该明朗了! 相关报道: 新闻学院教授观点:某些报社有恶意炒作嫌疑 相关报道: 北京大海公司就“王海事件”的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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