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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喻国明认为:如情况属实,某些报社至少有恶意炒作的嫌疑,这一事件提出如何规范媒体行为、保护受众了解信息的消费权益问题 。 关于如何判断媒体恶意炒作,喻教授说,从动机看,不是为公众知情的需要或社会正义,媒体为达到自身的私利,在 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片面地大做文章,报道力度与新闻本身的社会价值不成比例。 社会应知信息和受众了解信息的能力都是有限的,恶意炒作客观上损害了受众了解社会应知信息的知情权,是传播领 域的假冒伪劣。 对此,法律上并无明确的惩罚性条款,但在西方,行业性自律组织会在调查的基础上做出明示,要求媒体澄清事实, 通过讨论或仲裁对其进行舆论谴责,或受众因消费权益受损而投诉。 相关报道: 北京大海公司就“王海事件”的严正声明 相关报道: “津成”告王海“吃黑” 王海告“津成”侵权 相关报道: 网友来信照登:我对王海事件的一点看法 相关报道: 王海又惹新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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