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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吕新通讯员王津陈春)昨天从市房改办获悉,从4月1日起,本市公有住房出售政策将作调整。公有 住房出售价格提高,一次性付清房款折扣下调,其它政策不变。 据市房改办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公房价格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公房出售“房价逐年提高,折扣逐年减少”的要求 ,结合天津实际制定的。调整后的公有住房出售政策与1999年公房出售政策相比,主要进行了两项调整:一是提高了公房 出售价格。市内六区和东丽区、北辰区范围内的砖混二等单元式多层楼房,成本价由每建筑平方米1070元提高到1100 元(一级地段),其他结构等级住房的成本价也相应提高。二是暂不取消一次性付款折扣,将一次性付款折扣由15%下调为 12%。现住房折扣、成新折扣、工龄折扣等政策不做变动。据悉,房价调整后,4月1日以后购房比4月1日以前购房,房 价大约提高了4%。 相关报道: 南京住房贷款再解禁 买别墅也可贷款了 相关报道: 已购公房出售无须再由原单位点头 相关报道: 北京酝酿住房三级市场政策 公房快能转租了 相关报道: 江苏省空置房继续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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