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 厦门商报> 新闻报道 |
本报讯(通讯员黄祯国罗建平)3月15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以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己任, 在全国率先创立总金额为100万元的人民保险消费者赔偿基金,今后凡涉及与该公司的保险合同纠纷,被保险人均可申请仲 裁,并由人民保险消费者赔偿基金对仲裁结果的执行予以保证。 保险消费者赔偿基金在国际保险市场早有成功的尝试。但这一外部制约机制,在我国却尚属空白。保险消费者的法律 援助制度创立的原理是基于保险合同属于附和合同,在保险纠纷中作为单一的被保险人面对保险公司时处于相对孤立和弱小地 位的特点,采用设立或者通过一个独立的机构向那些通过正常渠道不能从保险公司得到合理赔偿的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 助,协助解决与保险公司之间存在的纠纷。这种制度的最大特点是由保险人发起并由其创立赔偿基金对独立机构裁决的执行予 以保障。同时,这种外部制约机制将促进保险企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继而带动整个保险业水平的提升。 根据我国国情和民族保险业的现状,经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批准,厦门人保将首先在以个人业务为主的机动车辆保险 和家庭财产保险中推行这一制度。今年3月15日起该公司在签发的上述两类保险单上将明确诺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尤其是 在理赔过程中被保险人若有异议,可以向厦门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由人民保险消费者赔偿基金对仲裁结果予以保障,即基 金以仲裁结果为付款依据,并于7日内无条件地支付给被保险人。即使保险消费者败诉,人保公司也将承担适当比例的仲裁费 用。另外,厦门人保承诺将予仲裁机构以充分和必要的合作,仲裁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进入该公司的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相关报道:为维护消费者权益 医疗事故鉴定将打破垄断 相关报道: 人大代表对卫生部“声明”表异议 相关报道: “12315”就在身边 相关报道: 央视今晚推出3-15特别节目 相关报道: 全国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开通
相关专题:保护消费者权益专题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厦门商报> 新闻报道 |
本网站所刊登之新闻标题及内容,皆由合作媒体提供,不代表新浪网本身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