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IBM“拓展明天”电子商务研讨会北京8.16深圳8.18上海8.22马上点击注册我们将为您预留座位 | 面对挑战,充满激情 诺基亚8210巡回展 |
|
|
8月12日,禹州市体育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禹州血案的制造者——刘德周的终审判决大会将在这里举行。 坐西向东的审判台正上方,悬挂着“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禹州市政法机关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大会”的深蓝色横幅,四周布满了警察和警车。7时54分,随着数十辆警车的开道压阵,两辆由“东风”牌货车改装的行刑车将已验明正身的罪犯刘德周“押”到审判台前。随车蜂拥而来的人们潮水般涌入体育场,想一睹这个败类警察临死前的模样。8时15分,主持人宣布公判大会开始。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何永钧首先宣读了刘德周的罪状,接着宣布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刘德周对于一审判决死刑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以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刑事判决裁定书及执行死刑命令。 8时18分,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何永钧宣布:对罪犯刘德周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8时32分,行刑车辆在20余辆警车和近百名公安民警的押解下,停在了距禹州市区10余公里南禹(州)襄(城)公路处,这是为罪犯刘德周精心挑选的3处刑场中“最佳”的一处。 8时33分,随着一声枪响,公路西侧一片荒僻的草地上结束了一条罪恶的生命。 在死者脖子上所挂的一半渗透着血迹的亡命牌上写着:“故意杀人犯——刘德周”。(本报记者王宏业)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