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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午间一小时》:识破传销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6月07日15:04 中央电台《午间一小时》

  嘉宾:韦 犁(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经济检查处处长)

  吴卫华(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市场秩序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侦察处处长)

  余 音(《东北之窗》杂志社首席记者)

  主持:撒贝宁

  责编:高 岩

  主持人撒贝宁:各位好,这里是《午间一小时》周末专版《名人相约星期五》,欢迎您收听我们的节目,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今天来到我们演播现场的三位嘉宾,这位是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经济检查处处长韦犁,欢迎您韦处长。

  (掌声)

  撒:这位是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市场秩序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侦察处处长吴卫华,欢迎您!

  (掌声)

  撒:接下来是一位记者,他是《东北之窗》杂志社的首席记者余音,今天刚刚从大连赶到北京,欢迎您!

  (掌声)

  撒:今天我们的录制现场还有很多听众朋友,他们是来自广安门内街道的北京市民以及北京师范大学和北京工业技术学院的同学们,欢迎大家!最后来介绍我自己,我是主持人撒贝宁,每天大家能够在《今日说法》栏目中见到我,我想我是代表一种非常正义的声音坐在那儿跟大家普及一些法律知识,今天我坐在咱们的演播室同样也是要谈一个和法律有关的话题,但是这个话题我想在坐的很多年轻的同学可能和我一样对这个概念经常听,但是非常陌生,因为我们不知道它到底意味着什么。首先我想问问在坐的几位同学,我想问问这位女生,在你脑海中,你觉得传销是什么?

  1:我觉得传销就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推荐商品,被推荐的人又成为推荐者再向下推荐商品,这样靠人与人直接面对面,一对一的关系来销售商品。

  撒:跟菜市场上卖鱼的有什么区别?“面对面的”、“人与人之间”的推销商品,我把东西卖给你,你再把东西卖给他,他再把东西卖给别人,实际上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多经济行为也都是这样,是吧?这种东西就叫传销吗?再来问问旁边这位同学?

  2:我觉得传销就是没有市场化,没有法律约束的——

  撒:地下的?

  2:对,私底下的买卖。

  撒:这位同学理解传销是“地下买卖”。好,我再问问比较年长的观众,那位老先生?

  3:我的理解就是比如我把商品给你——

  撒:怎么大家都把商品卖给我?

  3:一次多少钱,你再卖。

  撒:我再卖给韦处长。

  3:不管你卖给谁,卖出去你就挣钱。

  撒:那我挣的是什么钱呢?比如你卖给我的是十块钱的东西,我卖给韦处长一百块,那我挣九十。

  3:就是赚这个差价。

  撒:那我够黑的!

  (笑)

  3:你要卖不出去就不行了。

  撒:就砸手里了。好,这是老先生的理解,这位大妈?

  4:我理解传销跟他们不同,是按层次的,比如他卖给我多少钱,我还要发展人,发展10个是一个层次,发展20个是一个层次,以此类推,这就是传销。

  撒:哦,发展人。

  4:对。发展的人多了钱就多。

  撒:刚才几位年轻的同学都说到了自己的观点,一个就是说传销是你把东西卖给我,我把东西卖给他。另外一些同学的理解传销就是“地下买卖”,没有正常的渠道,没有法律保护的、民间的、一对一的,人与人之间的很简单的买卖。刚才这位大爷也说到传销是赚差价,但是大妈看来对周围的事情比较关注,知道前两年曾经有一股风,然后很多人用传销的形式,有什么等次,你发展多少人就有多少等次,卖东西反而成了不重要的。最重要的就是你去发展你的人,就像拉拢队伍一样,你能拉到多少人最后你的等次就能上到多高。所以说大家对传销还是有不同的看法和不同的理解,我想问问韦处长,对于传销咱们目前有没有特别准确的定义或者说对它的描述?

  韦:刚才大家对传销的理解在一定意义上是有道理的,但是传销这个词是从国外翻译过来的,用中文来讲没有一个特别准确的定义,包括“传销”,“直销”在英文里都是脱离店铺的销售。刚才第一位女同学讲了“一对一的”传销,但这仅仅是表面的意义,真正传销的汉语意思目前应该没有特别准确的定义。但是2000年的8月份国务院转发了国家工商局、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三家关于禁止打击传销的紧急通知,有明确的六大特征的限制。

  (音板:2000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工商局、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意见》,明确规定了传销的六大特征:一是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动,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的营销业绩中提取报酬的;二是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等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此获取回报的;三是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交纳费用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的;四是组织者的收益主要来自参加者交纳的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的费用的;五是组织者利用后参加者所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的;六是其他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的。)

  韦:这六种特征就构成了目前执法机关打击传销和禁止传销的主要特征,刚才一位同学讲了,一位成员发展另一位成员,那么他发展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去消费,而是从发展人员当中挣取报酬或者领取奖金,主要是这样的形式。刚才有的人讲到积累到一定程度、上了一定层次,每个公司有它不同的计酬方式,简单来说这六种形式是构成传销和非法传销认定的基本的特征和标准。

  撒:我刚才听您说这六个特点当中好像很多都是涉及到什么人员、网络,包括入会费,入门费等等这些词汇,反而对商品价格、差价好像提得并不多。我想问问吴处长,在很多传销实例中,实际上它有商品出现,比如说一个人被介绍进来之后,他先交了入门费,入会费,你会先得到一件商品,要求你把它卖出去,你卖出去了,卖给他了,他交纳的入门费和入会费同样你也可以得到一部分,里面也有商品出现,并不是完全靠人头,那么商品在这里面到底是个什么作用?

  吴:商品在传销活动中是一种媒介。因为传销这个问题越来越严重,公安部在2000年6月份专门针对传销发了一个文件,《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与传销或者变向传销形式进行犯罪活动的通知》从这个通知精神上来看,各地对传销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公安机关在针对以传销为主要的犯罪手段的活动,针对这些组织者他们所采取的以非法占用为目的的行为,构成公安机关认定的涉嫌犯罪的问题的,依法按照非法经营罪或其它的犯罪来认定。这里面刚才撒贝宁讲到的,有的是伪劣商品,有的是走私商品,我想它应当不是一个正常的经济领域当中的正常的经营活动,它用媒介的方式进行传销,作为组织者和主要参与人都是一种犯罪行为。

  撒:也就是说他最后的目的不是为了卖产品。

  吴:对,是为了达到一种诈骗目的。

  撒:我想问问在场的听众有没有人拿着传销的东西找到你说“你买了这个东西,加入我们的组织,今后你就财源滚滚、荣华富贵了”?

  众:有。

  5:我一个同事给我打电话,说老袁,你想不想发财?我说“想啊,怎么发财”?他说“我带你去个地方吧”。我们俩约好了。我们就去了。

  撒:您没带个保镖去?

  5:没有。

  撒:只身入虎穴发财去了。

  5:看到一个屋子,还有工商局颁布的工商证,有20多个人,一个月入门费是700,交700块钱你可以发展人,发展一个30块钱,发展两个60块钱,之后每月给你什么糖浆,高级营养补助品,每个月拿回来再交一些钱,一年保证给你一万块。我说“我不相信天上能掉馅儿饼,我相信劳动致富”。怎么可能有这样的好事,你什么都不干,一年给你一万多块钱。

  撒:说实在的。当时您是不是有点儿怀疑?

  5:是怀疑。

  撒:觉得馅儿饼没准儿还真掉下来一个。

  5:有这个想法。

  撒:对传销好像是98年以前可能有一阵是比较厉害的,98年国家出了一个文件,当时对传销是严厉禁止了,最近好像又有点儿卷土重来的意思。所以余记者,您给我们讲讲卷土重来是个什么情况?

  余:我先给大家举个例子,看看传销是怎么挣钱的。

  撒:您先给我们上课。

  余:我曾经被上过课,在心动和没心动之间,掏钱的时候算了一笔帐。一般来说企业为了调动零售商的积极性,肯定批零有个差价,就是批发价低,零售价高。这样我买了一个商品拿出去卖,有什么问题还可以退回去。传销不是这样,我接触过一种叫海豹油的传销产品,不是我自己说的,物价局有文件,一盒400块钱,零售价,批发价350,如果我要是加入它,它叫销售联盟,加入之后必须买四盒,四盒应该是1600,结果它要我多少钱呢?要我1680块钱,它完全没按照批发价给我,如果按照正常的来说我每盒还可以赚20块钱,结果他要我420块钱,这样我拿420块钱的商品,市场如果有卖的话是400块钱,你说我卖给谁?肯定卖不动。

  撒:你实际是高价买到手里来了。

  余:对啊,卖不动怎么办?我只能自己用,但是我怎么赚这个钱呢?我就动员人家说这个产品好,动员的人越多,买的人越多。你们买来以后也压在自己手里,但是有积分,为了积分一传十,十传百,骗的人越多,积分越高。积分利润从哪儿来呢?都是从厂家来的,完全从欺骗来的。你说一对一它完全不是,它是一对若干。他们有好多段,比如什么红宝石、蓝宝石不同的级别。

  撒:弄得跟围棋似的,还分段。

  余:后来我在掏钱的瞬间我在心里算了一下“这不符合经济规律”。现在市场经济,不符合规律的就是违法的,所以这件事我就没做。去年我们到昆明解救大连被骗的孩子,现在的传销已经发展成不是卖商品,商品完全是挂羊头卖狗肉,是个幌子。这个幌子一个是为了说服加盟者,就是这些发展对象,告诉他们这是好商品,而且是高科技,所有的传销公司,传销集团,他们最大的特点是商品没有可比性,市场上找不到。它说什么价位就是什么价位,说怎么好就怎么好,而且完全可以拿出一些官方的文件,比如物价局的。

  撒:那是伪造的吧?

  余:这也不好说,像我手里这个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这个东西很难说是真的还是假的,但是我看到这两个文件都是试用的,他告诉加盟者,我有文件,加盟者也不懂,看有物价局文件就信了。这个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有效期是97年5月12号到97年10月15号,就五个月。那么它有这个东西就能骗人,我这是合法的,还有产品。有商品就有投入,那个海豹油他说是保健品,是南极过来的海豹,对大家都好,好多人就吃,吃了之后脑袋上长个包。

  撒:没变成海豹就不错了。

  余:所以这个产品谁也不敢吃了。所以这些东西哪还敢拿回去孝敬老人?自己吃了都长包。所以那是一个幌子。如果公司在北京,有什么不好我还可以退出,我不干了,现在都是以异地高薪介绍工作为名,欺诈,比如你是北京的,我一下把你弄到西藏去,入会多少钱,一到那儿人生地不熟,你还没有生活费,还没有经济来源,本身就没有工作,也没吃的,就是几瓶又不能吃又不能用的海豹油,那你怎么办?这些人很多家里都没有钱,借钱叫你去,而且你雄心壮志,走的时候说:“如果我不混出个人模狗样我不回来”。结果这一去什么也没有,怎么回来?怎么向父母朋友交代?于是通过三天的“洗脑”,48小时的跟踪,心里产生了“我不管,我都被骗了我也去骗别人一把”。所以很多人被骗到外地之后,那当然是骗最亲情的人,最有感情的人才能骗动。

  撒:我听说您参与了一个到外地去解救大连孩子到那边搞传销的行动,为什么要用“解救”这个词儿?

  余:是这样,传销的组织性很严密,像部队一样有班有排有连,有等级的。十个人有一个家长。

  撒:家长?

  余:对,比如我是发起人,比如我发展两个人,那两个人又发展几个人,最后是十个人,多过十个人的划分出去,就是这样。那几个说来是挺可怕的,是大连的职高或者中专毕业生,这些人的特点是家庭条件也不是太好,自己本身说有文化也没什么文化,说没有文化又有点儿,干白领阶层人家不要,干蓝领他又不想干,就是出力的他不干,不出力的他干不了,这时候他找工作比较难,一旦有好工作奋不顾身就跳下去了。人家告诉他“这是陷井”,“陷井?别人跳我也跳”,有这种心理。结果是十个人,有九个男的一个女的住在一个房间里住了半年多。你说怎么住?这个女的是他对象。

  撒:家属也来了。

  余:就是这样的生活状况,去了之后48小时跟踪叫你回不来,然后洗脑,使你的良心被出卖,产生一种幻觉,“我不要面子要票子。管是骗的还是怎么的,只要到手了就是我的钱。”所以就在一起研究怎么诱骗别人,找最亲近,最好入手的人开始,然后骗到手。但是如果你良心发现想走,不行,你的工作证、身份证都扣在那里了。

  撒:他实际上已经控制住你了。

  余:过了48小时他就不管你了,因为你已经被套进去了。你又没钱回去。

  撒:那时候他不管你,你自己也不走了?

  余:不走了。

  撒:你产生幻觉觉得不把这个钱弄到手,不发财不行了。

  余:你入了会之后你就得骗别人,你骗一个也是骗,骗五个也是骗,骗十个也是骗,所以你就豁出去了。

  (音板:据调查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城市,至今接触过传销的人达51.6%,自己作过传销人员的占6.7%,参与过传销公司经营的占4.7%。面对纷纭复杂的传销新方式,传销受害者甚至还成立了民间的反传销网站。据不完全调查统计,1999年查处传销案件424件,罚款65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257万元,涉及案值32998万元。据完全统计,2000年全国查处传销案件2005件,取缔3085个案点,罚款2400万元,涉案45.03万人。)

  撒:传销好像诱惑力很大,一旦你被它套住以后,可能等待你的就是一次一次骗人,从最亲近的人开始,然后骗到周围的家人、同事,最后变得不可收拾。我想问一下传销的诱惑力在什么地方?它怎么就这么吸引人?或者人怎么上去以后就下不来了?

  韦:据我们了解,大部分传销都打着高额回报为诱饵,你一旦加入传销,不但自己可以白白的消费这些产品,你还可以赚钱,这样对每个消费者来说都是一举两得的事情,我在家呆着也没事儿,我既消费了产品又可以赚钱,多好啊?但这恰恰是天上掉馅儿饼的事情。仅仅是画了一个饼,让你觉得每一次培训,每一次组织者或者宣传者的宣传都是美好的。

  撒:都很鼓舞人。

  韦:非常鼓舞人的,总是拿自己举例子,“我参加以后得了多少多少利润”,但实际上他可能也没赚到钱。这样那些急于想发财的人听到以后就要去参加,首先就上当。刚才余记者讲了,上了当以后,自己花了钱以后没有原来说的那么好。商品质量没那么好,从使用角度来讲没有达到原来想像的使用价值。

  撒:没准儿自己还长了一身包。

  韦:第二发财的梦没有实现,同时又赔进去钱了,这怎么办呢?自然不自然的就去骗别人,从一个受害者变成了害人者。

  撒:有点儿像我们公安抓的那样偷自行车的人,你问他为什么偷,我的自行车被人偷了,所以他抱着这样一种心态,别人把我的自行车偷了我再去偷别人的,反正被我偷的人他没准儿还能偷别人的,最后大家都有车骑,挺好,反正现在中国自行车又多。可能传销也是这种心态,反正我已经被骗了,那我现在骗一个人两个人,我先把自己的钱弄回来再洗手不干。可没想到你骗完一个人两个人,就像余记者说的你再骗三个四个五个又何妨呢?因此就一发不可收拾,就骗下去了。所以大家都是这种心态,慢慢一个家族两个家族变成恶性循环了。

  韦:这样的结果就是走向犯罪了。

  吴:所以传销一开始是对人家编造的花言巧语的故事所吸引,当他发现被骗之后,像余记者讲的,我非常同意您的看法,就是从一个受害者慢慢变成害人者。刚才这位老同志讲了确实身边的人有发财致富的,这样的人实际已经陷入了犯罪的泥潭,那么他在犯罪中得到好处,从最初的受害者已经成了诈骗犯罪的头目了,这本身已经构成犯罪了。

  余:传销公司都有讲师,他们的口才比我要好多了。他们经过专门的训练,而且有很多切入点。

  6:还有录像带、音像制品。

  余:说的话特别动听,他不会叫你把本钱捞回来,还有更高的档次。每次集训完之后,好多老同志都参加过,要喊口号,有这样几句口号,我给大家念念:“我是谁?我是明天托起太阳的人!我是谁?我是整个社会进步的推动者!我是谁?我是所有苦难人的拯救者?我是谁?我是世界上最棒的人!”

  撒:我是谁?我是比尔·盖茨。

  (笑)

  余:他不说他是受害者,他说是拯救受害者的。所以他还有一个成就感,老同志还沉得住气,现在有好多18、19岁的就上当了。

  撒:对,多喊几次可能“我是谁”都不知道了。

  余:不光这样,到最后只知道掏钱。掏了钱以后怎么办?只能骗人。

  撒:传销的欺骗性很大,而且还带有某种控制你思想的东西在里面。通过喊口号,通过集训,通过一次又一次的灌输,包括刚才那位老先生说的还出磁带,像学英语一样天天听,听到最后你能倒背入流的时候你想摆脱这样思想都不可能。

  余:摆脱不了,传销的危害性、宣传力度到什么程度?我对象就是我最亲近的人。我打击传销她在一边担心,她说你打击传销,传销公司随时收拾你,你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她本身就知道传销不是好东西,现在有好多传销公司也在动摇她。

  撒:先内部分化?

  余:他说你先可以用这个产品,买产品就有积分,积到一定程度就得利,他的商品没有可比性,而且在演试过程中做得非常巧妙,所以一看这个商品就觉得非常好,她就产生了发展人的想法,我说你别来这一套,我在打击传销,你在发展人,这是什么回事啊?

  撒:再说把您也发展进去了。

  余:所以说他的宣传策略很厉害。稍不注意就被套进去。

  (音板:片花:您正在收听的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大型谈话节目《午间一小时》,今天的话题是《识破传销》。对于传销的变相传销中国政府的态度是“发现一例查禁一例”。其中构成非法经营行为的,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构成诈骗行为的,按照诈骗罪处理;以传销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的,按照集资诈骗罪处理。如果您发现有关传销和变相传销的线索,可以拨打当地的12315或者当地工商局的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及其当时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撒:刚才在坐的有的听众说到了你们曾经听说过传销非常可怕的事情,从身边最亲的人开始骗起,不知道在坐的还有没有类似的事情?亲朋好友或是怎么样?

  7:我们家有好多洗发水、洗洁精什么的,一系列产品。

  撒:从哪儿来的?

  7:我妈的同事,这个同事宣传一下,那个同事宣传一下,让她入会她说也没必要,因为我爸爸是工商局的。

  (笑)

  我爸也知道,让他们不要干了,但是他们说下岗了赚点钱。让我妈入会我妈说就买点东西吧。

  撒:特善良。

  7:买了好几千,还有保险。

  撒:还有保险?

  7:传销好像什么东西都有,我有三份保险,有两份都是传销弄的。我觉得我们家吃亏了。

  撒:你们家整个一个传销消费大户。

  7:我妈也没办法,那帮人都让她买,这个一点儿,那个一点儿,一点一点就堆一堆。

  撒:碍于同事的情面,最后没有办法,明知道那个东西买回来你们家里都不会用,可能被你爸直接就扔出门外了。

  7:好多保健品都不敢用。

  撒:你爸拿起瓶子一看这不是上个礼拜我们抄来的假货吗?

  7:好多产品也没见着什么牌子。

  撒:刚才有的听众说到亲情之间、同事之间可能是出于情面上,“我确实撕不下这个面”,也许我知道他跟我说的这个东西我买回来一点儿用都没有,而且也赚不到什么钱,传销这个东西是违法的,这些可能都知道,但是最后还是碍于情面,那我还是买点儿吧。你这一买,他肯定就算是发展了一个人了。所以说传销这个东西不但从经济上,而且从心理上,从人与人之间的道德情感上危害也是挺大的。你怎么看?

  韦:传销不仅仅是经济上的违法行为,中国一直是礼仪之帮,讲究传统美德,亲情、友情非常看重,传销正好是利用了中国人的亲情和友情,欺骗了我们纯粹的亲情和友情,伤了感情,伤了和气,破坏了亲情,破坏了友情,对整个社会经济基础,人际关系产生了破坏作用。不仅仅是对于经济的破坏,对于伦理道德的侵害,道德法律都产生了一定侵害效果。

  撒:而且它往往是从一个家庭入手,比如一个人进去之后,就像余记者,比如真的不幸把您爱人发展进去了,下一个他发展的对象很有可能就是你。因为你是她身边最亲近的人,她说服你最容易,因此它从一个家庭入手开始破坏的话往往会带来很多相应的社会矛盾。

  余:刚才大家说当成是笑话来说,实际介入其间的人非常痛苦,尤其是被解救之后,为什么呢?他在不明真相的时候他还有希望,一旦解救之后馅儿饼确实没有了,希望也破灭了,他非常痛苦,要面对现实。我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非常真实,大连有两个下岗职工,丈夫还生病,一个月的收入才三百块钱,三百块钱仅够他们温饱,他的儿子在一家酒店,儿子是做餐饮的,职高毕业,他们家因为父亲治病欠别人钱,他们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了,希望儿子挣了钱还债,结果他儿子就被传销骗进去了,非要去,为什么要去呢?因为他这边的收入才600百块钱,那边告诉他过去也是做餐饮,月收入1500,包吃包住,他觉得很好。骗人的时候他们很注意技巧,一定要对口,你做餐饮的我不会叫你去开出租,你开出租的我不会告诉你去搓背,而且收入和你的期望值是相等的,比如你挣600块钱,咱们说1500就好了,你要是说6000块钱他肯定不会去,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他把你的心理摸得很透。在这种情况下三番五次打电话,他就动心了,家里借了5000块钱,人家说过了春节你再犹豫再不来就没这个工作了,你必须在三天之内赶到,火车来不及飞过去了。后来事实真相被我们揭穿之后,他们家借钱又派人把他领回来,这就是一万块钱损失,他月收入才三百块钱的家庭怎么办?这是第一方面,第二个是他骗了的人陆陆续续回来找他要钱,因为你把我骗了,我的所有损失你应该负担,这人又比较善良,他不会找他的上线要钱,他就没办法,三番五次的来找我们问能不能跟谁打官司,我说你找谁打官司?造成了他小孩儿对社会的绝望,小孩儿回来之后三不敢,不敢接电话,一接电话要么是消费联盟威胁,要么是同学找他要钱,第二是不敢开门,一听到敲门就紧张,说不定是谁要来收拾他,第三不敢上街,见到亲戚朋友怎么说?觉得没面子,家里还欠了一屁股债。韦处长说得很好,经济是一个方面,最主要是道德伦理方面,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感,市场经济就是一种信誉经济,法制经济,传销显然不是,我发表了一系列报道之后接到一个中学生的来信,他讲得很好,文字不多,请主持人给大家念念。

  (十八九岁是最成熟的孩子却是最稚嫩的成人,他们的心灵是纯洁和脆弱的,当他们满心欢喜的来到昆明后,等待他们的却是黑暗无助和绝望,心灵被砸得粉碎,作为社会的成员怎能袖手旁观,怎能让社会的未来就此夭折,如果社会多一些爱心,这光会照亮无数少年的心,要知道世间少一个坏人比多一个好人更有益。大连开发区一中一年级四班王璇)

  撒:让我们用掌声向这位同学表示感谢。

  (掌声)

  撒:也希望能听到我们这期节目很多参与过传销目前仍然是迷途但不知返的人能够被少年的这番话语打动,能够尽早的找到真正回头的地方,刚才很多听众谈到了,但是更多的可能谈到他们感觉到的危害是对伦理道德,对于亲情、对于家庭、对于年轻人、对于社会的看法等等会有很坏的影响,那么对于国家的经济秩序在内,或者整个社会秩序在内,它的危害到底在哪儿?两位能不能给我们总结一下?

  吴:我想是这样,因为传销这种活动不仅严重的干扰了我们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且对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我们公安部对传销涉及到犯罪活动这一块儿现在非常关注,而且对今后打击传销活动会要求各地的公安机关给予足够的打击,此外我也想告诫广大的人民群众不要再上当受骗,不要受这种幌子的诱惑,使自己陷入受害者的境地。

  撒:那您现在有没有听说,比如说传销带来的一些连锁负面影响?比如说传销被取缔以后,突然一下,就像您说的没事干了,工作也丢了,钱也没赚着,回去会被人耻笑,我干脆铤而走险搞点别的,反正骗人我也骗了,比它更厉害点儿的比如抢劫呀、盗窃,会不会有这种情况发生?

  吴:有,因为传销是一种看上去合法的形式来掩盖它的非法。

  撒:实际它是一张温床,滋生一些其它犯罪行为的温床。

  吴:欺骗性很强,也可以打着为下岗工人就业,或者是搞希望工程等等这样的幌子来欺骗,欺骗性很强,如果说对传销你不引起足够的警惕,应该说对社会的危害是很大的。

  撒:而且刚才余记者说到很多传销的组织性非常严密,如果大家还是停留在以前的观念,认为传销无非就是卖卖东西,你不想干了随时可以走,可以退出,但是现在情况不太一样了。是不是有的地方传销组织已经开始带有一些其它的性质?

  吴:有的公安机关反映,因为传销现在应该说具有一些非法组织已经形成了,传销人在其中组织机构也很严密,也有自己一定的规则在里面,应该说这种组织的存在潜在着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应该坚决取缔。

  撒:韦处长,从经济这块儿来讲传销给咱们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造成的危害主要在哪方面?

  韦:传销的形式有几个特点,刚才大家都讲到了,组织形式非常严密,非常封闭,交易特别隐蔽,人员特别分散,社会各个阶层,各个年龄,男女老少都有上当受骗的,从这几种形式来看它对经济秩序的破坏,是全方面的,各个层次,各个领域的破坏。首先生产组织者他的经销活动不像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者拿合理的利润加上合理的税收,参加人员每个人都是经营性的,而不是消费者的行为,那么从事经营活动应当有正当的经营资格,正常的经营应该交税,但是传销没有,所以它的行为是违法性质的,从经济领域来讲是违法行为,比较有特点,范围广,层次也比较多,对经济秩序的破坏是非常严重的。同时像吴处长讲的带来一些社会隐患,很多人上当受骗以后走投无路,杀人啊、抢劫,骗到一个地方没钱可以回家就开始抢,开始骗。所以带来一些社会隐患,对社会治安带来隐患,这样它就更加具有破坏性,从执法机关来讲是严厉打击,从九八年开始国务院十号文件已经全面禁止传销活动,到现在为止公安机关、工商机关不断在配合打击传销活动,2000年4月份的时候国务院又发了一个紧急通知,同时希望广大的人民群众应该提高警惕,不要听了一个美丽的谎言就去上当,一夜之间能发财,没有这样的事情,这样事情的背后不光是传销,还有其它的,好多经济上的欺骗活动。所以我们要提高警惕,从自身角度来讲还是应该劳动致富,从这个角度来讲,合法经营、劳动致富,从我们广大的人民角度来讲应该提高这个警惕。

  撒:刚才我听完两位专家介绍完以后,我不知道在坐的各位是怎么样的,反正我的心是一下变得特别紧张,因为刚才大家聊的时候挺高兴,觉得传销是件很好玩儿的事,怎么会这样?被套进去以后就开始骗人?觉得有点不可思议,而且是骗自己的家人,骗自己的亲戚,但是后来慢慢听了它的危害性以后,真正感到传销应该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这种行为很有可能有一天就会侵害到自己身上来,比如我们在坐的听众好几位就有过这样的经历,曾经被拉去要听课。所以我想最重要的一点还是咱们做完这期节目以后怎么样能够防范这种犯罪行为。在今天来之前,我看过一个材料,这个材料上印了一段话,是某个传销组织用来对加入他们组织人的教育口号,就是说“如果有人告诉你一个地方遍地是金子你伸手捡手会断的话,那么你肯定不会捡,但是现在你到了一个地方发现那个地方真的遍地是金子,而且很多人捡没有一个人手会断,那时候你就会想我干嘛不捡?”他们是在用这种非常有诱惑力的语言让很多人加入这个组织中,而且真的相信会有那么一个地方遍地是金子,而且随便捡起来往口袋里放,但是现在我们通过这期节目想告诉大家,其实在古代的时候西方就传说东方遍地是黄金,尤其是中国,马可波罗在他的小说里描写的。而且今天事实情况也确实是这样,我们周围遍地是黄金,因为现在改革开放以后,尤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机会越来越多,摆在年轻人面前,你可以创业,你可以努力通过自己的勤劳,通过自己的工作获取相应的工作,获得相应价值的实现,但是这个黄金要靠自己的努力,要靠自己的双手去挖掘,绝对不可能放在地面上让你捡,所以说对于我们年轻人来讲今天这期节目应该说是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在你择业的时候,在你面临社会的时候怎么样不要落入这种陷井,怎么样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同样对于其他的朋友来讲,怎么样防范这种陷井侵害到自己,使自己不要落入圈套再骗别人,同时能够和有关部门积极取得联系,把身边的线索提供出来,能够让我们的有关部门携手对于这种行为进行打击,我想今后可能我们的生活环境会单纯得多,我们很多家庭不会受这样的困扰,而我们自己也不用担心某一天早晨有人问你想不想发财,走,去听课。好,非常感谢几位嘉宾来到我们的演播现场参与我们今天的节目,也感谢所有的听众,谢谢你们。

  (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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