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直碧在法庭上听候判决(图取自CCTV)
本报重庆讯(特派记者廖笑非)昨日,张君案判决后,本报记者独家专访了秦直碧的辩护律师路海军。路海军透露,秦直碧母女将在下周起诉重庆某报社侵犯其名誉权。由于这个民事案件的出现,依据法律程序,秦有可能被推迟执行死刑。此外,死刑犯状告报社侵权,在全国实属罕见。
据了解,上周重庆一家报纸刊发了一则专题报道,详细披露了张君与秦直碧如何相识 、同居,描绘了秦直碧母女与张君的“三角恋”,该文在当地引起不小的反响。
秦25岁的女儿看到报道后认为该文没有依据,部分文字“像一部黄色小说”,严重侵犯其名誉权。据称,其男友看到报道后与之分手了。路海军介绍,在看守所里的秦直碧知道后,也十分气愤,表示文中的叙述与事实不符,侵害了自己与女儿的名誉,并委托律师处理此事。路海军受其委托向该报社发出律师函,要求该报社为秦母女恢复名誉,登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但该报社没有作出回应。因此,秦直碧母女下周将向重庆市渝中区法院递交诉状,起诉该报社。
路海军告诉记者,如果法院立案进行审理,有可能使秦直碧死刑执行时间推迟。他分析,根据法律规定,涉及到死刑犯的民事案件,需等到民事案结案后才能执行刑事判决。他进一步介绍说,被判死刑后,秦直碧将上诉至重庆市高院,上诉期是10天,如果高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执行死刑最长期限是1个月时间。下周,秦直碧母女将起诉该报社,据民事诉讼法规定,7天之内,渝中区法院将决定是否立案,一旦立案,最短也需10天后才能确定开庭时间,这样从立案到决定开庭时间再到开庭,最快也要20天的时间,然后才进行审理判决。
记者提出,如果法院当天审理、当天判决的话,秦直碧的死刑就有可能按期执行了。对此,路海军认为,从法律实践看,极少有这种情况出现,往往会推后数天甚至几个月时间才判决,即使当日判决,也要等到15天后判决才能生效;不论哪方败诉,都有可能上诉,这样拖的时间就更长,大大超过了死刑执行期。他指出,只有一种情况才会使秦直碧诉报社一案快速结束:即双方当庭和解,这样从决定立案到最后和解,按最快的速度只需20天。如果重庆高院决定秦直碧执行死刑时间是在1个月之内,那么秦才有可能按期赴死。但路海军认为,从目前的法律实践和操作来看,这种可能性不大。(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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