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柳州壶东大桥“7.7”特大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近日终结,有关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柳州市市政维护处副主任于志华等10名责任人员已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柳州市市长宋继东、市政协副主席黄家仁、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姚鸿业等14名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2000年7月7日晚10时30分,柳州市壶东大桥发生一起公交大客车坠入柳江的特大交通 事故,车内司乘人员79人全部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万元。
事故发生后,柳州市委、市政府及时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救援和善后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了600多名民警和驻柳300多名解放军、武警官兵及市政府有关部门100多人,先后赶赴现场投入现场勘查、救援打捞和现场警戒,出动汽轮、拖船、救护车、吊车等100多艘、辆,积极开展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自治区党政领导以及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建设部、监察部领导对此十分重视和关心,自治区副主席周明甫当晚从南宁赶赴现场,指导打捞抢救和事故调查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曹伯纯、自治区主席李兆焯等领导分别对事故的处理作出批示,并分别率领自治区有关部门领导赶到柳州市,察看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理工作,要求妥善搞好善后工作。国家经贸委盛华仁主任亲自打电话给李兆焯主席,对救援和事故善后工作作了具体指示。建设部副部长叶如棠和公安部、监察部有关部门领导,先后赶到柳州指导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第34号令),自治区成立了壶东大桥特大交通事故调查组,自治区主席李兆焯任组长,自治区副主席周明甫任副组长,调查组成员有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经贸委、建设厅、公安厅、监察厅、劳动厅、检察院、总工会的负责同志。同时,邀请了区内外有关汽车、桥梁方面权威人士,组成事故调查专家组,参与事故调查。目前,在遇难者家属的理解和配合下,有关善后工作得到妥善处理。事故原因的调查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已全部结束。
调查认定,柳州壶东大桥“7.7”特大交通事故是由于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驾驶员未遵守安全行车规则而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市政维护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市公交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管理不到位;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管理和监督不力,对这起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经上报国务院并经国家经贸委、监察部批复,自治区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对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柳州市市政维护处临时工潘天明、潘艳阳、彭昌恒、刘和平,是“7.7”特大交通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驾驶员周梅华对事故负有次要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责任;柳州市市政维护处施工人员吴峥、机务安全员罗茂良、第四工程处主任郝志臻、安全保卫设备科科长李树华、副总工程师、技术质检科科长兼维修管理处桥梁维修队长李健、市政维护处副主任于志华,对事故负有重大责任,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柳州市市政维护处主任张柏荣,是该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柳州市公交公司四分公司东环站站长黄建琳,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柳州市公交公司四分公司安全运营科科长秦富家,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柳州市公交公司四分公司经理杜建勇,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柳州市公交公司运营安全部副经理谢新章,对事故责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柳州市公交公司运营安全部经理喻晓耀,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柳州市公交公司副总经理夏海燕,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柳州市公交公司总经理狄俊煜,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柳州市建设局原局长韦建军,是全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柳州市建设局副局长刘传林,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柳州市建设局副局长董向荣,负责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和防洪工作,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柳州市市长宋继东,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柳州市政协副主席黄家仁(时任柳州市副市长,分管城建工作),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姚鸿业,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就柳州“7.7”特大交通事故向全区发出通报,指出这起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它暴露出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一些地方、部门、单位号召多、发文多、落实少,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疏于管理的状况仍然存在,预见性的防范措施欠缺,教训十分深刻。通报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必须吸取“7.7”特大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坚决按照江泽民总书记关于“责任重于泰山”的要求,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真正把安全生产当作人命关天的大事来抓。要在全区再次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防范事故的文件和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要在全区各个层面组织安全生产大讨论,对“7.7”特大交通事故进行反思,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生产安全责任制,特别是把各级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和监督。对因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事故责任人员,必须严肃处理,决不宽容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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