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能帮野生动物多大的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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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9日05:50 北京青年报 | ||
张天蔚 昨天下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爱国卫生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中央电视台还进行了现场直播。会上讨论的焦点问题,是有关禁食野生动物的条款。 这是在预料之中的。非典之后,中国人有无数的问题需要反思,而对于个人而言,最 其实同样的呼吁保护野生动物,理由却大有不同:有着眼于生物多样性的环保派,有关心生物资源永续利用的远见派,也有不忍滥捕滥杀的人道派,现在最多的,则是怕传染疾病的现实派。而在果子狸身上检出的那几个非典病毒的整合下,几派共同组成了食用野生动物的“反对派”。在央视国际网站上,有86.86%的投票者赞成立法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足见反对派力量的强大。不过即便如此,问题也还没有简化到禁或不禁那么明了。比如就有网友针对禁止食用所有野生动物的呼吁发问:那海里的鱼怎么算?问得不算复杂,可谁能回答呢? 于是在目前这个特殊时期已经被道德化了的问题,到真正立法时,却还是不得不还原成可以解释和操作的技术问题。比如北京市林业局不避繁复地列出1800种动物名单,就是技术化的办法之一;广东人大听证会上,有人主张禁止食用“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是另一种办法;有另外的一群专家主张严格区分“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和“野生动物”,则是又一种办法。这些办法的出发点和可能的实际效果,在相当程度上满足了大多数“反对派”的诉求,却惟独无法让人道派安心———在动物保护者看来,无论是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还是经过检疫的野生动物,或者未进保护名单的野生动物,都还是野生动物,屠杀和食用它们,还是照样残忍和野蛮。 但法律大概也只能做这么多了,因为法律从来都解决不了所有的问题。要实现所谓尊重野生动物、爱护野生动物的目标,只能在法律之外的观念和思想上想办法。而这个过程注定比立一个法要漫长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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