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位中科院院士建议制定《野生生物保护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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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9日05:01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7月8日电(记者刘世昕) 今天,路甬祥、洪德元等22位中国科学院院士就加强野生生物管理和立法工作联名提出建议,希望尽快制定一部涵盖内容比《野生动物保护法》更广的《野生生物保护法》,明确野生动物的法律定义,审定野生动物的养殖种类,规范野生动植物的国际贸易,加强野生动植物基础研究工作,确保野生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数据表明,我国野生动物资源已接近衰竭,一些物种濒临灭绝。过度开发利用和栖息 院士们提出,进一步加强野生生物保护的立法、执法和监督管理,应采取5大措施: ———明确野生动物的法律定义,审定野生动物的养殖种类。建议将动物分为家畜家禽、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和野生动物三大类,作为合理保护和利用野生动物的基础。确定可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名录,并尽快制定人工养殖野生动物的饲养设施标准、营养标准、卫生标准和检疫标准。 ———加大野生动植物管理的立法、执法和监督力度,尽快制定一部涵盖内容比《野生动物保护法》更广的《野生生物保护法》。 ———反对滥食野生动物,明确规定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和来源不明的野生动物。 ———加强野生动植物的基础研究工作,对野生动物物种群和栖息地实施监测。 ———规范野生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建立野生动物生产、销售、加工环节的监督和检疫制度,确保野生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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