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规定劳护品不能作“防非”用品出售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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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0日12:04 云南日报 | ||||
省安全生产管理局近日发出警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把劳动防护用品,当作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医用品出售和使用,消费者如发现有违章违规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3186879。 据有关部门介绍,用于劳动保护的呼吸物品如防尘口罩、防毒口罩和面罩及防毒服装、乳胶手套等,具有防灰尘和防化学毒气的作用而不防病毒。一段时间以来,个别无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借防治非典之机,把劣质劳动防护用品推上市场,极大地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日前,省安监局已组织力量对生产和销售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和商家进行检查,对借防非典之机向消费者推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误导行为,以及生产销售伪劣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将没收其产品,并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对无证经营者,将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成淇平(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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