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防治“非典”中的“群众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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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5日11:28 千龙新闻网 | |||
遏制和消除疫情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做工作,也需要每一个公民的努力。这种努力不是空泛的,而应当体现在工作和生活的各个细节之中。由此,便联想到在防治“非典”工作上的“群众责任”:每个人都有责任以积极、科学的态度去看待“非典”,而不是一味地躲避、恐慌、臆传,那种惟恐天下不乱的做法更应该受到严厉的处理。 笔者提出“群众责任”的说法,并不是没事找事。因为社会中的每个人身上都担负着 造成了如上所述的这么大的影响,这样的群众责任当然要追究到底的,但是另有一些“群众责任”,就很难追究清楚了。比如,青草茵茵的绿地一夜之间被踩得惨不忍睹,公共厕所墙壁上信手所留的涂鸦,随地乱吐而粘得到处都是的口香糖等等。这类的“群众责任”,因为缺少约束或不好监督,成为一些人不肯承担并屡屡违犯的借口,而且长期以往,就形成了一系列的坏习惯。 领导有“领导责任”,在自己管理权限内出了问题,跑不了的肯定是“领导责任”,有的甚至被免了乌纱摘了顶戴。的确,领导干部身居要职,决策指挥,掌握权力,群众对他们要求高一点、严一点在情理之中,他们失职或者渎职了,当然应该查查清楚,该追究责任的一定要追究责任。但是,“群众责任”由于置身于一个群体之中,在“法不责众”的氛围下,即使是因为麻木不仁,缺乏起码的法纪观念和文明意识而给社会或他人带来一定损害,也就没有受到追究。 有两句话是用来褒扬群众的: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但这些句话说的是人民群众在改造世界中所发挥的整体作用,并不包括作为群众之一的任何个人的不当行为,并不表示就不需要承担“群众责任”了。如安全生产,各级组织、各级领导都废寝忘食地抓,苦口婆心地讲,但就是有个别职工不进油盐,非要我行我素违章违纪,有的造成损失惨重,影响恶劣的事故,这样的群众责任,能跑得掉吗?如关系到社会稳定的问题,就是有个别人没安好心,以为口说无凭就信口开河,一张大嘴四处传播道听途说毫无依据的谣言,造成人心惶惶,这样的群众责任,能跑得掉吗? 法制的不断健全,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的日益完善,都对作为社会一分子的个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另一个意义上说,认清自己所应承担的“群众责任”,也是在积极地保护自己。(娄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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