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富春代表呼吁:大中小学应开设法律必修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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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2日10:2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贺劲松) “大中小学应开设法律必修课。”在代表团小组讨论会上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及其他报告时,武汉大学哲学系博士生导师彭富春代表开门见山,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彭富春代表是一名留德哲学博士。他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必须依法治国。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社会也在呼吁司法公正,但问题在于 他接着举了几个例子:“在我国,老百姓发生民事纠纷,首先想到的是找行政领导,而不是找司法机关依照法律处理 纠纷,不了解作为一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还有,在家庭中父亲和孩子发生冲突时,很多孩子选择的是离家出走等极端方式进 行逃避,而不知道运用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自己合法的权益。再有我们的中小学课程设置很少注重对学生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方 面的培养。当学生遇到各种有关法律问题时无能为力,既保护不了自己更帮助不了别人。” 彭富春代表指出:“在全国大、中、小学开设不同形式的宪法和法律必修课程,培养学生的公民和法律意识已刻不容 缓。唯有如此,我国才能向现代的法治国家迈进。” 彭富春代表说,为加强法制教育,建议设立特别教育基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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