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医疗广告中禁止出现8项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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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0日17:3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新华视点”记者张建平)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的《关于规范 医疗广告活动,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通知》规定,8项内容被禁止出现在医疗广告中。 这8项被禁止的内容分别是: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中核定的医疗机构名称不符的、或者使用其他不 规范名称的;与药品相关的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制剂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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