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收入”要有标准--刘希光代表呼吁低保金要花在刀刃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0日11:1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杨守勇 李柯勇) “怀里抱只狗,手中大哥大,住着新洋房,开辆桑塔纳。”在许多地 方,这样的人却还在领城市最低保障金。全国人大代表、张家口市桥西区民政局长刘希光说,“隐性收入”已成为许多“低保 户”的生活基础,要把低保金花在该花的人身上,就一定要制定“隐性收入”最低标准。 刘希光代表认为,城市低保是一项复杂的工作,认定低保户非常困难,在一些地方, 刘希光代表说,制定“隐性收入”的最低标准,涉及方方面面,比如一个下岗职工开了出租车,我们应该计算出他一 天的最低收入,按这个标准从他拿到的低保金中扣除,摆摊的、当保姆的、打工的、……也应该制定其收入的最低标准,住房 面积超过一定标准、生活方式大大超过低保户等等方面,也要求我们做出正确的判断,对其该不该享受低保金进行取决,这也 需要各相关部门大力配合。 他强调,各地情况不同,收入各异,制定“隐性收入”的最低标准,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尽可能让各方都能接受。从 民政部门来讲,首要在于确认真正的低保户,实行“三级入户”:居委会成立的低保调查小组接到申请后,直接进入申请人家 里,面对面了解情况;街道办事处的核实小组,对全部新入低保户进行重新核实,区民政局成立督察小组,对工作进行全面督 查,还要不时对老低保户实行“三级入户回头看”。(完)
订新闻冲浪 互动点播 赢彩屏手机MP3播放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