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呼吁立法消除就业歧视保护就业者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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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8日04:23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记者报道 “干的是同样的工作内容,有时甚至还要累得多,但就因为国籍的不同,我们中国籍员工的收入就与人家差好几倍,或者少一位数。这是典型的就业种族歧视。”全国政协委员张庆成提出,我国应尽快制定反就业歧视的相关法律,以保证就业人员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 张庆成委员指出,近十年来,在国内的招聘广告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关年龄、身高 “现在就业中的歧视太多,有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地域歧视、户籍歧视、相貌歧视、身高歧视、学历歧视等等。”张委员说,“现在很多人认为,因为工作的需要对年龄、对性别等进行限制是理所当然的,而没想到他们在这方面受到了歧视。目前我们就业岗位和想就业的人数是不成比例的,形成一个一边倒的买方市场,雇主可以任意地规定招聘的游戏规则,这样对招聘者是不公平的。” 据悉,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禁止就业年龄歧视的法律,如美国有《雇佣年龄歧视法》,禁止任意的年龄歧视。“而我国缺乏对个人就业权利和就业机会的法律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增加了社会就业成本,降低了社会总福利水平,造成人力资源的不当配置和严重浪费。” 张庆成委员呼吁,为保护就业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各类人在劳动力市场中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制定《反就业歧视法》势在必行,以禁止在劳动力市场中出现的种族、性别、年龄、地域、户籍、相貌、身高和学历在内的任何形式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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