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国务院机构改革 四把钥匙打开发展枷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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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7日02:58 北京娱乐信报 | ||
根据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调整和设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将由新组成的国务院审查批准。 新机构新使命 国资委——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发展和改革委——完善宏观调控体系 银监会——健全金融监管体制 商务部——继续推进流通管理体制改革 发展和改革委 让“宏观调控”发挥作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综合研究拟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监测和调节国民经济运行,搞好经济总量平衡,优化重大经济结构,安排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和改革委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安邦集团研究总部策略分析师陈功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特别重要的一点,就是宏观调控,因为现在的着力点变了,不是企业,甚至也不是行业,而是整体的经济环境。从现在的职能划分上,大家就可以发现,新的班子要比过去清晰得多,可以确保国家的各种宏观调控得以落实,不会半途而废。 所以,我认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成立,还与国有企业的改革有关,与国有资产的新管理体制有关。”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迟福林认为:“在宏观经济调控中,调控体系与体制改革本是紧密相连的。原来的发展计划委员会,宏观经济调控是其担负的重要职能,从中国改革走到今天的过程来看,宏观调控同体制改革直接相关;而体制改革部门与负责宏观调控的国家计委是分开设立的,这就使得在涉及一些宏观经济问题时,双方不能充分协调。现在,如果二者结合在一起,必将更好地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 谈到中国改革20多年了,在国家政府机构名称中终于不再出现的“计划”二字,迟福林说,“现在条件具备了,这是一个改革的成效。” 他认为在机构的名称中保留了“发展”二字,将“计划”改为“改革”,这就意味着在政府机构的职能转换上,尤其是宏观经济部门的职能转换上,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厉以宁说有待观望 顾名思义,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将主要负责发展与改革。“计划”二字将彻底从国家宏观调控部门的名称中淡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大力减少行政审批和微观管理事务,从而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 可以说这种体制前所未有,今后究竟运作得如何还有待观望。 国资委堵住“国资流失”的门 国资委:确定为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特设机构,国资委的监管范围为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地方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由改革后设立的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负责监管。其他国有资产,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计委管立项,经贸委管日常运营,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管劳动与工资,财政部管资产登记和处置,组织人事部门和大型企业工委管经营者任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者认为,这样最终的结果就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缺位,没有人能够真正对国有企业的成绩和过错承担责任,而且还产生了严重的“寻租”等腐败现象,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因此,必须对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机制。 国资委的首倡者李保民教授认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应适应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是拼凑、归大堆,而是重在机构创新。建立怎样的管理体制和机构才能实现政资分开,使国有资产出资人到位。 厉以宁说不是婆婆 必须声明的一点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是国企委员会,它只负责管理国有资产,它的主要职能是不让国有资产流失,并非又给国企找了个婆婆。 今后纯粹的国有资产企业将占少数,大多数国企要改制为混合制企业。有些企业要由国家控股,大部分企业国家参股。但不论是何种类型的国企,毕竟都有国有资产在里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具体管理企业事务,而是监督国有资产,不使其流失。 银监会央行赢得独立和灵活 银监会:将整合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作为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事业单位,银监会将根据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拟定有关银行业监管的政策法规,负责市场准入和运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 记者采访了最早提出分拆央行职能观点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魏加宁博士,他表示:“中央银行身兼货币政策职能和银行监管职能两任于一身,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更容易站在银行监管者的立场上,从维护商业银行的利益或降低监管者责任的立场出发来决定利率的高低,决定货币的供应。在我国,货币政策职能与银行监管职能之间的利益冲突还更突出地表现为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同步振荡,由于是在同一首长的直接领导下,因此往往是一紧都紧,一松都松,在经济形势需要中央银行放松银根时,银行监管也随之松懈开来;当形势需要中央银行加强银行监管时,银根也随之收紧。这种经历在我国过去的宏观调控史上可以说是屡见不鲜。” 厉以宁说完全赞同 这说明央行将结束自己监督自己的历史。央行只应负责制定货币政策并进行货币研究,但我国的央行还肩负着监督各个银行的职能。新的机构改革方案将央行一分为二,单独分出一个银监会,由银监会监督央行及下面的各个银行,而央行只负责货币政策的制定与研究。 商务部为企业收复“外贸”的权利 商务部:作为主管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部门,其主要职责将是:研究拟定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法规,促进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开展国际经济合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的有关事宜和组织产业损害调查等。 中国外经贸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马宇认为:“设立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是沿用计划经济的思路,其机构设置、体制和管理方式都是沿用前苏联的做法,很难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形势。而将两部委的职能整合起来组建新的商务部,则体现了将内外贸合并的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对商品流通领域的管理,从体现形式上看,不再采取分行业管理的方式,而更注重宏观管理。” 他说:“在企业的商务活动中,外贸经营权是其天然的权利,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应享有充分的自主权。而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为地将企业的内贸权和外贸权分割开,设立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分管内贸和外贸,对企业的商务活动按照行业进行管理,企业本应享有的外贸经营权却被政府拿走,需要通过层层审批才能获得,过多地对企业发放配额和许可证已成为普遍的行为,政府过多地干预企业的行为,造成了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增加,降低了企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这是被扭曲的市场行为,是侵犯企业的天然权利,是违反市场经济规律的行为。” 厉以宁说好处有三 一是完全与国内流通体制改革相结合。按此方案改革后流通领域的问题由商务部统管。二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会有大批外商进来,贸易上的所有事务很难只由经贸委下面一个局来负责。三是基本上与当前世界上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接轨。 信报记者李谱春 姜新菊 甄世宇 孙永剑 廖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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