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未收到修宪议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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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5日04:37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3月4日电(记者王尧)“到目前为止,大会还没有收到有关修改宪法的议案。”根据今天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姜恩柱透露的这一信息推断,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不会有修宪议程。 姜恩柱说,修改宪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有权提出宪法修正案。 我国现行宪法是建国后的第四部宪法,于1982年12月颁布。此后曾以“修正案”的方式对宪法的个别条款,进行过3次修改和完善。最近一次是在1999年,加进了“邓小平理论”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容。 姜恩柱说,这些修改都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的,同时也注意保持了宪法的稳定性。今后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还会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必要的修改,使宪法更加完备。 “在世界上,我国修改宪法的频率是比较快的,平均四五年对宪法做一次修改。”中国宪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韩大元说:“频繁修宪,自然有转型期的客观原因,但是宪法的稳定性受到忽视,也会带来负面影响。” 他说:“最近,很多群众注意到了中共中央新领导人对宪法特殊地位的重视。十六大之后,新任总书记胡锦涛在纪念宪法公布施行20周年的大会上,要求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而且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了宪法。” 把“保护私有财产”条款写进宪法,是全国工商联等团体的多年提案。姜恩柱在回答提问时,只提到已经初审的民法草案对此做了规定,没有提及为此是否要修改宪法。 一些主张把上述内容写进宪法的人大代表表示,这次不修宪,下次会议再修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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