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团结奋斗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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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5日03:33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胡锦涛看望少数民族界委员 新华社记者鞠鹏摄 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本报北京3月4日讯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今天看望了出席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的少数民族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听取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他指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求更好地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需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主持人贾庆林参加 联组会上,杨吉生、克尤木·巴吾东、罗正富、帕巴公觉等9位委员先后发了言。 胡锦涛边听边记,并不时插话,就一些问题与委员们共同讨论。在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胡锦涛发表了讲话,他首先代表党中央,向少数民族界的各位委员,向全国民族地区的广大干部群众,表示诚挚的问候。 胡锦涛指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民族工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大力推进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我国民族地区的面貌发生了重大的历史性变化,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开创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新局面。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胜利,也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巨大成功。 胡锦涛强调,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为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也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勾画了美好前景。我们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第一,要着力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是中央的既定方针,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力的增强,还将不断加大支持的力度。第二,要突出抓好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要把培养各级各类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作为重要的战略任务来抓,培养造就一大批适应民族地区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要制定周密规划,认真组织实施,真正把少数民族优秀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第三,要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要在各族干部群众中广泛进行爱国主义的宣传教育,使爱国主义牢牢扎根在各族干部群众的心中。要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坚持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第四,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民族区域自治法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王忠禹、阿沛·阿旺晋美,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秘书长郑万通,有关方面负责人李德洙等参加了联组会。 《人民日报》(2003年03月05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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