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因果报应说”和报复心理,形成了中国民众对死刑的盲目崇拜,导致死刑的滥用和扩张。田文昌说,中国需要一种更为健康的现代的死刑观
本刊记者/孙亚菲
“死刑的作用是有限的。”田文昌谈死刑问题,这句话重复次数最多。
细数刑事诉讼领域里的“顶尖人物”,中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的名字,肯定会被第一个提及。
他辩护过的重大刑事案件无计其数,单死刑案件就近20起,其中绝大多数案子被判为死缓、无期或有期徒刑,从死罪到无罪这样的“经典案例”也不鲜见。
这位经常与死刑犯打交道的人,对死刑有着独到的理解。
他认为,一个国家的刑法,与该国的经济发展程度和社会文化背景息息相关。而中国在新时期下,无论是国民还是立法者,都需要建立一种更为健康、现代的“死刑观”。
“当前废除死刑不现实”
新闻周刊:你怎么看待中国的死刑问题?你认为中国现阶段有可能废除死刑吗?
田文昌:这个话题比较沉重。
死刑的话题在中国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国际国内对此都非常关注。
我曾经参加过一次国际人权对话。国外人权组织对中国的死刑制度提出了质疑,认为中国的死刑罪名过多,量刑过重,并询问中国是否应该废除死刑。
对此我认为,废除死刑是一种大势所趋,但这有一个过程,其速度会因为各国的社会文化背景、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历史原因不同而不同。
在中国,目前废除死刑的条件还不成熟。这里面有一个社会公众接受程度和容忍度的问题。
死刑的威慑性倒不一定有很突出的效果,但能起到一种稳定平衡的作用。中国的老百姓现在还达不到对重大杀人犯不判死刑能容忍的程度。因此,如果现在就废除死刑的话,很可能从相反的一面引起社会的不稳定,譬如导致私刑泛滥。
所以,在当前情况下,我认为中国废除死刑是不现实的。但是慎用死刑、减少死刑是可能的。
新闻周刊:国际上认为中国死刑滥用侵犯了人权,你怎么看待死刑与人权的问题?
田文昌:这个问题更复杂了。我们当然有我们的说法,你保护了这面的人权,就是侵犯了另一方被害人的人权。
这就涉及到死刑怎么用的问题。当然,如果你死刑慎用,用得准确,这个问题就不那么明显。如果不该用死刑的用了死刑,不该这样判的这样判了,那么问题不就大了吗?
死刑不是万用药
新闻周刊:死刑能起到多大的威慑作用?
田文昌:死刑只对一般人有作用,对那种恶性犯罪没有作用,因为他已经不顾死活了。
还有一种是突发性的、没有思想准备的。干就干了,干完就后悔。
所以最早的刑事古典学派代表人物贝卡尼亚有句名言:刑法不在于他有多么严酷,而在于每一个罪犯都受到惩罚。也就是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犯罪有很多社会综合因素,作为事后惩治手段的死刑,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灵丹妙药。
新闻周刊:那么,过多使用死刑会否产生消极作用?
田文昌:会的。有人曾经分析过,杀掉一个罪犯,他的亲朋好友至少有几十个人,过了两代三代以后,可能是几百个人。这样杀的人多了以后,会形成多少人走向社会的对立面?这会不会影响社会的稳定?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宁可错判一个还是放纵一个,归根结底是一个价值取向问题。
也就是说,如何看待死刑,跟社会发展的文明程度,包括文化观念紧密结合在一起。
价值取向的选择离不开社会的具体背景。我们现在已经走到了现代文明社会阶段,如何选择价值取向,这对一个国家的法制建设来说非常重要。
立法引导百姓心态
新闻周刊:从现在普遍的社会价值取向来看,老百姓在对待违法犯罪分子问题上,似乎有种趋严的心理。
田文昌:对,我也这样看。
在中国社会,人的文化层面和心态造成了这种现状。
中国为什么难以取消死刑?很重要的原因是中国的老百姓报复心比较强,“杀人者偿命”、因果报应的思想根深蒂固。
中国历来是个崇尚刑法的国家,在古代,就用凌迟和车裂这样的酷刑,来惩处那些罪大恶极者。现在进行的“严打”,不少老百姓叫好,这不仅有社会文化背景因素,更一个法律价值取向问题
我给死刑犯辩护的时候,曾经有被害人的家属来找我,让我给他伸冤。他们坚决不接受被控方的赔偿,“宁可不要一分钱,也非要他的命”的心态很强。
新闻周刊:但这种心态似乎并不符合现代法制精神。立法上该怎样来协调这种矛盾呢?
田文昌:老百姓的观念和接受程度当然是立法考虑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另一方面,立法和司法也应该有一种引导作用。
你不能太超越人们的认识,但是必须有这么个超前的东西。因为如果你只是一味迁就而没有超越的话,你的社会就很难进步和发展。
新闻周刊:决策者有没有希望改善死刑制度中不合理部分的意图?
田文昌:中国法制的时间太短,从这种认识来讲,法学家和相关的专业人员比较超前比较冷静,也相对科学,而其他人还有一段距离。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需要一个发展过程。
就政府和决策者来说,更注重听取老百姓的呼声,那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说法,就是群众情绪的充分反映。但那些往往是比较表面化的东西,更深的东西,一般人不一定考虑得到:一个是法制精神,一个是立法的科学性问题。
比如抢劫罪、强奸罪,以前判得非常重,现在有所缓解。其实仔细想想就可以知道,如果抢劫、强奸都被判死罪,该谁倒霉?被害人倒霉!因为我只要一犯案,反正被抓到就是死,还不如干脆把你杀掉。
这是一个非常可怕的问题。过严的刑法会促进罪犯把犯罪行为推到极端。如果有后路,情况就会不一样了。
所以,对犯罪心态需要更为科学、更为全面的分析,而不要总是出于一种愤恨、一种感情色彩来对待这个问题。
这位律师还给防止死刑滥用开出药方:司法权和监督权分离。而在死刑滥用的过程中,还包含着人为干涉因素。他用“太多了,非常多,没法讲,很难讲”这样的语句来描述自己所遇到的人为干涉。“有很多时候法官跟我讲,‘我同意你的看法,但我没有办法,我不判没法交待。’或者必须判死刑,或者判刑,这种事情很普遍。”田文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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