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选拔:厦门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面试。此次面试设有考官席、导考席、监察席、计分计时席和旁听席,由厦门市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有关专家组成的考官当场打分,电脑计分,成绩在考后半小时宣布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专家说,这是中国共产党改革吏治的重大举措,将改变官员一味眼睛向上的状态
本刊记者/孙亚菲
两个月前,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发表了著名的“5·31”讲话;7月23日,一部旨 在规范干部队伍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正式颁布实施。
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曾庆红,以“这是党的建设,特别是干部工作中的一件大事”这样的语句,来强调该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
事实上,早在半月前,党内就发出了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正式通知。
7月22日,中共中央专门召开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贯彻执行条例的相关精神。会议由曾庆红主持。胡锦涛、尉健行参加了会议。
在会上,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常委胡锦涛说:“《干部任用条例》的颁布和实施,表明党在建立健全选贤任能的科学机制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对于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具有重大的意义。”
从几个与会领导的重要身份,到各自讲话中透露出的信息,国内外敏感人士嗅出了这样的气息:中国似乎欲在吏治问题上“动真格的”了。
这一猜测从第二天发表的《人民日报》社论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印证:“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历来是我们党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社论还总结说:“历览古今兴衰事,成败得失在用人。”
一直为民众所诟病的干部任用选拔问题,第一次被上升到这样的高度。有评论说,干部任用制度化的确立,意味着在今后的政治生活中,官员们将面临更多约束和监督。然而,中国的政治却可能因此焕发出新的面貌来。治党序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从1995年的暂行条例修改而来的。历经7年时间,为何选择现在正式颁布实施呢?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王浦劬教授认为,这是新时期新条件下中国政治的需要。
“干部队伍的建设历来是中国政治的重要问题。从‘三个代表’的提出和江泽民的‘5·31’讲话可以知道,对干部的管理是当前社会的迫切需要。”他说,新条例出台,就是旨在满足这种社会心理需求,是更好治党治国的重要内容。一方面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另则旨在完善党的现行干部制度,弥补不足。
王教授还认为,新条例在这时候正式实施,还跟即将召开的中共第十六次代表大会“密切相关”。
他分析说,十六大涉及到党章的修改,那么,党对干部的要求应该是党章修改过程中讨论的重要方面,现在完善这方面法规,是在为十六大做准备。
求细求新的新条例
“中央政府改善官僚状况的意图从来没有减弱过,且任何一次循环都不是原有意义上的循环。”北京大学从事政治体制研究的杨凤春副教授分析说,从以前“干部四化”要求到反腐倡廉、能上能下,中国在干部任用问题上做了不少有益的探索。这次干部任用条例的颁布,“是在现有制度框架下的一个进步。”
他认为,干部任用条例最大的进步之处,就表现在“技术手段”的改进上了。
“现在对干部的管理确实存在很大的问题,比如买官卖官,实在太猖獗了。条例对具体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进行了细化,会对那样的现象有立竿见影的遏制作用。”杨凤春说。
细化和可操作性确实是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的最大特点。条例共13章、74条,约13000字,对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交流回避、辞职降职、纪律监督等各个环节,都从程序上作出了严密的规定,脉络非常清晰。
杨教授认为,这即是与以前那些“大帽子”、“大口号”似的政策法规非常不同的地方,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有的关键条款规定得太粗略,可操作性不强。譬如引咎辞职制度,具体操作规程并不明晰,什么程度该引咎,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引咎,没有说清楚。”
新条例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创新”精神贯穿始终。这几年一直在尝试的制度上和理论上的新成果,被加进其中。
譬如“三个代表”在条例中被规定为选拔任用干部的根本标准,公示制、竞争上岗等制度性成果,都是1995年暂行条例中没有的内容。
并非一剂猛药
就在新条例颁布实施的同时,湖北”五毒市长”张二江也正在接受法庭的审判,他的一桩桩劣迹呈现在人们面前:888元卖官;聚众豪赌;嫖宿多个三陪女……
一边是试行七年对干部的严要求,一边是像张二江这样吃喝嫖赌五毒俱全的领导干部,这样的对比让人感觉有些沉重。
“海南第一贪”戚火贵任东方市委书记期间,每年敛财富200多万元,不但没得到惩处,反而还频频高升。
这样的例子有不少。
总之,中国干部的作风和素质问题,已经成为百姓诟病的话题。一家网站的最新社会调查显示,腐败问题以70%以上的得票率,高居百姓最为关心社会问题的榜首。
为什么像张二江、戚火贵这样的干部层出不穷?中国干部选拔任用体系究竟出了什么问题?症结何在?新条例能否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李景鹏教授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说,新条例更多解决的是程序和制度化的问题。
“以前对这两方面不重视,随意性太强,造成人为因素的干扰非常多。现在开始重视了,制度化会带来规范化,会促进问题的改进。”
对于新条例的颁布,多数专家对其积极作用给予了肯定,但他们更倾向于这样的认识:新条例并不牵涉到制度层面的东西。
事实上,在新条例修订中,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一直是一个重要准则,譬如条例中吸收了由广东省开始的票决制民主替代以前的议决制民主,更加科学和规范。
“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也是减少和避免用人上的失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效措施。”胡锦涛在电视电话会上一再强调,要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他还明确地提出,选拔考核干部要遵守四原则,即看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政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在正常情况下,多数群众不拥护的干部,不能提拔。”胡锦涛说。
杨凤春副教授认为,无论是江泽民的“5·31”讲话,还是胡锦涛的讲话,都可看出党中央在发展政治民主化问题上的意图和决心。但是,目前在中国政治体系中,却缺乏一定操作程序来保障人民权利的实施。
“没有法定的程序,人民的权利实际上被架空了,那么就无法对官员进行有效的监督,某些领导者的权力,腐败问题、工作作风问题当然得不到真正的解决。”杨说。
李景鹏教授为此开出药方:给公众以选举权和参与权、监督权,才是治本之道。
“解决中国干部问题的根本办法是,从眼睛向上变为眼睛向下。也就是说,要对老百姓负责。把官员置于老百姓的监督之下,情况就会完全不同。”
“由于必须对选民负责,所以选举本身这种机制就会改变这种眼睛向上的情况。这是最根本的问题。”李教授还认为,媒体的监督不够也是导致中国官僚体系问题层出不穷的一个重要方面。
“当然,现在新条例的出台,实际上已经在民主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李教授表示,“我们还需要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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