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推进首都现代化建设
在首都未来五年的发展中,我们必须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努力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首都经济现代化进程在新的世纪,要敏锐地把握社 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知识经济的发展趋势,紧紧抓住加入世贸组织和筹办奥运会的历史机遇,继续做好发展首都经济这篇大文章,增强北京的综合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
以信息化为先导,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要把信息化作为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加快信息产业发展,加强“数字北京”、“数字奥运”工程建设,保持首都信息化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培育环保、生物工程和新医药等新兴产业,建设软件、微电子、光机电一体化等产业基地,扶持名牌产品和企业集团,尽快形成具有首都特色和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群。
广泛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加快工业布局调整,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振兴北京现代制造业。积极运用现代经营方式、服务技术和管理手段,提高服务业的知识含量和整体素质,突出发展具有首都优势的现代流通、现代金融、旅游会展、信息咨询等服务业,保持第三产业在首都经济中的主导地位。
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继续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以六种农业为方向的现代农业和乡镇企业、郊区二三产业,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生态良好的都市型郊区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以城市化为载体,推动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坚持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完善和提升城市中心区功能,强化边缘集团、卫星城、小城镇的开发建设,加快城乡结合部和绿化隔离地区的建设,进一步优化首都城乡经济结构和布局,促进城乡一体化。
着眼于缩小地区间发展差距,继续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采取倾斜措施,加快南城地区的建设和发展步伐,加大边远山区的开发建设力度,推动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逐步实现各地区协调发展。
集中力量推进中关村科技园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竺出口加工区以及其它工业园区建设,努力把北京建成全国知识经济发展的重要基地。大力发展区县经济,增强郊区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加强北京与周边地区的联合与协作,推动首都圈和环渤海经济圈共同发展。扩大与中西部地区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交流,发挥首都在西部开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以市场化为取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推进体制创新,突破制约生产力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障碍,为首都经济持续发展提供新的动力。继续加大所有制结构调整力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改进政府调控经济的方式,理顺部门职能分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深化金融改革,加强金融监督,改进金融服务,保证金融安全。加快建立公共财政框架,严格预算管理,加强税收征管,确保首都财政持续快速增长。
继续推进投融资体制、住房制度等各项改革。搞好以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市场为重点的市场体系建设,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力度。加快建立个人和企业信用制度,初步构建首都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全面实施“首都二四八重大创新工程”,构筑首都区域创新体系,努力使北京科技创新、知识创新走在全国前列。
以国际化为目标,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制定和实施加入世贸组织北京行动计划,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广泛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加快清理、修订和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营造国内一流的投资环境和贸易环境。努力推动银行、保险、证券、商贸、旅游、中介服务等领域的对外开放。
进一步吸引跨国公司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城市基础设施、国有企业改组改造。以吸收国外直接投资为重点,在探索收购、兼并、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等多种利用外资方式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千方百计扩大外贸出口,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加强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提升北京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加快首都经济发展,根本目的在于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要坚持贯彻党的富民政策,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上,确保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逐年稳步增长,确保困难群体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妥善处理各利益群体的分配关系,进一步规范分配秩序,努力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
拓宽就业渠道,丰富就业形式,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对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建立就业特困人员的托底机制,使城乡居民得到较为充分的就业。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增加廉租房的供给,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20平方米。
进一步完善全市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养老、失业、医疗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山区扶贫开发力度,着力改善山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经过五年的努力,使全市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幸福。
(二)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首都城市现代化进程
首都城市现代化建设,要按照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正确处理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水平,促进人和城市、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努力开创经济繁荣、生活富庶、环境优美的城市文明发展道路。要牢牢把握、用好用足举办2008年奥运会这一难得机遇,加快北京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建设进程,实现首都城市发展的新跨越。
高标准规划城市。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权威性。着眼北京21世纪的长远发展,加快修订《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建立配套完善的城市规划体系,加强规划立法工作,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
着力构建由市中心区——绿化隔离带——边缘集团——卫星城——小城镇组成的城市格局,实现城市开发建设的重点逐步从市民向郊区转移,市民建设从外延扩展向调整改造转移,有效缓解城市管理、交通、人口方面的压力。在遵循城市发展普遍规律的基础上,继续高度重视北京这座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积极探索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具体模式和途径,形成融历史文化遗产和现代文明为一体的城市风格和城市魅力。
高质量建设城市。全面实施《北京奥运行动规划》,坚持勤俭办奥运的方针,加快推进奥运场馆及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奥林匹克公园、国家大剧院等大型标志性文化设施及公共设施,努力创造一批世纪建设精品。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快轨道交通、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交通枢纽、首都机场扩建等工程建设,形成现代化交通体系。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形成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现代化能源供应系统。
加大防治大气和水污染力度,建设三环水系和三道绿色生态屏障,加强防沙治沙,推进城市绿化美化,显著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抓好住宅建设特别是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现2005年基本完成城区危旧房改造的目标。基本建成中关村科技园区、北京商务中心区和奥林匹克公园三大重点功能区,启动现代化口岸、物流园区等新功能区的开发建设,充分展示首都现代化建设的新形象。
高效能管理城市。继续深化城市管理体制综合改革,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和事权下放,健全市、区、街(镇)相互衔接、合理分工和规范高效的城市管理框架,完善“统一领导、各司其职、规范管理、强化基层”的城市管理格局。着力引导、规范和促进社区建设,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
合理配置现代管理手段和设施,建立先进的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全维护系统,健全城市防灾减灾预警和应急救援系统,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的科技含量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力度,建立城市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些地区环境脏乱差等困扰城市发展的顽疾。
高水平经营城市。积极探索、科学确立“经营城市”的新理念,努力开辟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新路子,精心设计好、培育好、维护好北京城市品牌。加大对城市可经营资源进行研究开发、整合利用和优化配置的力度,推动城市建设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市场行为与政府行为的有机结合,盘活城市存量资产,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有序推动土地、基础设施等城市资源的市场化进程。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化市政公用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推进城市经营机制的创新,从整体上提高城市的综合服务水平。
(三)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加快首都社会现代化进程
首都文化建设,要牢牢把握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趋势和要求,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先进文明成果,立足于首都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明需求,
以充分发挥全国文化中心功能为核心,以博大精深、兼容并蓄、与时俱进、争创一流为特色,以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努力培育和创造一流的市民素质、一流的人文环境、一流的服务水平、一流的社会风气,使首都文化建设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坚定不移地巩固和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党员和教育群众,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引导人们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大力实施以德治国方略,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基本道德规范,全面推进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重点的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进一步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
加快教育科技等各项事业发展步伐。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教育先导发展战略,深化教育改革,加大教育投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实施首都教育新世纪重点建设工程。支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等院校建成世界一流大学,支持首都高校建设一批国际知名的重点学科,办好良乡、沙河高等教育园区。
稳步发展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扎实推进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重视抓好特殊教育,积极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广泛进行奥林匹克教育活动和市民学外语活动,努力构建学习化社会,推进教育现代化。
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的科研攻关、技术集成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实施科技奥运行动计划。加强科普工作,弘扬科学精神,反对封建迷信。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认真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视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强老龄人口工作。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继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大力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积极发展预防保健体系、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和医疗急救体系,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完善新型社会医疗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强人民体质,着力培育竞技运动一流项目和拔尖人才,力争在“十运会”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创造良好成绩。
积极发展宣传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昂扬向上、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舆论氛围。
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精心创造首都文化品牌,创办一批社会效果好、国内外知名度高的精品节目、栏目;创作一批传得开、叫得响的文化艺术精品力作;完成一批重实际、高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组织一批群众喜闻乐见、格调高雅的文化活动;建设一批功能完备、风格多样、布局合理的标志性文化设施。依法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确保文化市场的繁荣、健康、有序。
加强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扩大北京的国际影响。文化产业是首都经济的新增长点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要整合资源,引入竞争机制,切实把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娱乐、旅游休闲、体育健身等产业做大、做强,积极支持重点文化产业园区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文艺工作者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不断增强文化产业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以“讲文明、树新风,争做文明北京人”为主线,继续推进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等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搞好双拥活动和军民、警民共建。
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着眼于“新北京、新奥运”的要求,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从关系首都形象的重点地区、行业、窗口、人群抓起,从一件一件实事做起,继续抓好语言、礼仪、服务、环境、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全体市民的综合文明素质,展现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地位相适应的首都文明新形象。
(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和发展首都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高度的民主,健全的法制,良好的秩序,稳定的环境,是首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保证。要按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努力建设民主法治之都、文明有序之都、安全稳定之都。
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按照市委加强人大工作决定的要求,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认真落实市委加强政协工作的决定,推进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范化、制度化。巩固和发展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
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和侨务政策,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鼓励华侨弘扬爱国爱乡的优良传统。加强对台工作,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充分发挥各群众团体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社会调节作用。
进一步丰富人民当家作主的形式,巩固和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建立健全社区居民自治和企业民主管理机制,推进企事业单位、自治组织的公开办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加快建设现代化法治城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大力加强法制建设,逐步把首都各项事业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坚持立、改、废并举,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建设与国家法律相适应的地方法规体系。坚决维护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从严治政,按照精简、统一、合法、效能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的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各类行政执法活动。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司法保障,强化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做好“四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提高市民法律意识,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建立健全确保首都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防范危及首都安全稳定重大事件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和政府排查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为确保首都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保障。高度警惕、严密防范和坚决粉碎境内外敌对分子的各种颠覆破坏活动,打击各类暴力恐怖活动和民族分裂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坚决取缔、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类邪教组织。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扫描“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净化社会风气。按照打防并举、预防为主、专群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深入开展科技创安和基层安全创建活动。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有效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妥善处理好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及时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对人民武装工作的领导,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搞好民兵和预备役建设,形成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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