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达15年的复关/入世谈判进程中,20世纪90年代初是最为艰难的一段。记者日前采访了这一时期的首席谈判代表、现任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佟志广。
1991年,时任香港华润集团总经理的佟志广临危受命,担任外经贸部副部长、第二任中国复关谈判首席代表,将已被搁置的谈判重新开始。
回忆谈判历程,佟志广最难忘的是和美国的双边谈判:“也许是巧合,美国代表团成员的姓连起来,刚好可以串成一句话———‘莫斯科郊外遇到一头狼’。我们遇到的正是这么一个强硬的对手。”
美国代表团团长是卡伦·希尔斯大使。她是当时世界政坛上与撒切尔夫人齐名的著名铁娘子,律师出身。谈判初期,她的态度相当强硬,佟志广则想尽办法与她周旋。
“谈判本身就是有取有舍。我们的原则是在中央批准的范围内,尽量做到‘少给多取’。”佟志广发挥自己搞经济工作出身的优势,把谈判的宏观原则问题一一具体细化,用繁杂的经济问题来应对。这样,就掌握了不少主动,在许多问题上,在比中央批准的范围内还要小得多的情况下达成了协议。以市场准入为例,在与美国签署的最终协议中,我们付出的代价不及中央授权的1/3,谈判效果极佳。
和美国谈判中的重要一条就是让它承担国际义务,支持中国早日加入《关贸总协定》。1992年10月10日是中美谅解备忘录签订的最后期限。这一天,从早上8时30分开始,中美两国代表团就一直在进行最后的磋商,佟志广要求一定要把“美国承担国际义务,支持中国早日加入《关贸总协定》”这一条写入谅解备忘录,否则他“很难签字”。这样,双方一直僵持着,饿了吃个汉堡,渴了喝杯可乐。佟志广的高血糖本来不能喝可乐,但这时已经顾忌不了许多,整整一天,喝了几十杯可乐。
一直到晚上11时30分,佟志广依然态度坚决———“其实我心里有底,当时正值美国总统大选,布什和克林顿第二天中午在电视上辩论,特别需要我们这张谈判成功的牌。而且我也准备好了,只要不过夜里12时,就是当天。”
面对镇定自若的佟志广和分分秒秒临近的最后期限,铁娘子希尔斯大使妥协了。当时针指向零时时,希尔斯终于将佟志广的话原封不动地写入了《中美谅解备忘录》———“美国坚定地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早日加入《关贸总协定》”。双方握手的一刻,在场的全体中国人热泪盈眶。有了这一条,中国就可以随时以此来要求美国扫除入世之路上的人为障碍并支持中国尽早复关/入世。
据悉,此后不久,回过神来的希尔斯大呼“上了Mr.佟的当”。她对自己居然在备忘录中写下“坚定地支持……”这样的“共产党语言”深感“不可思议”。
回顾自己参与谈判的整个历程,佟志广最为欣慰的就是“先大陆后台湾”这一战略的提出和实施。
在整个中国复关/入世进程中,台湾也很积极。因为从经济和政治利益考虑,它也想在国际范围之内通过多边的组织改善一下自己的国际贸易环境。为此,台湾当局曾经多次公开指出:“只要能够加入,什么条件都可以答应。”这种状况下,如果台湾先加入世贸组织,就客观上造成了“一中一台”,将对我们产生极为不利的政治影响。
按照当时《关贸总协定》的规定,中国作为代表主权的中央政府可以推荐我们领土之内的,比如像香港、像澳门以单独关税区的身份参加《关贸总协定》。
代表团成员仔细研究各项规则,紧紧抓住“经中央政府批准推荐”这一先决条件,提出了“先大陆后台湾”的战略,即“中国先行加入世贸组织。台湾作为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要加入《关贸总协定》,必须经过我中央政府批准推荐。”这样,就坚持了“一个中国”的原则。
但是,“经中央政府批准推荐”这一条虽有规则却从无先例,又给中国代表团提出了挑战。佟志广没有被困难吓倒。他和全体团员一起,对《关贸总协定》的议事规则进行了深入和反复的研究。最后,他们发现有一个地方可以充分利用———就是理事会议事规则是协商一致,或者理事会主席发表声明,大家没有异议也算理事会的意见。
这是1992年的二三月,印度驻欧洲总部大使朱奇是当时理事会的主席。中方通过大量的工作,得到了朱奇的支持。随即,朱奇发表声明,以这种方式正式确定了“先大陆后台湾”的原则。
“先大陆后台湾”这个原则的重大意义在随后的日子里越来越显示出来。“经中央政府批准推荐”这个要求仅仅是《关贸总协定》的要求,而WTO并没有这个要求。如果我们没有在1995年前提出这个原则,会对中国入世甚至两岸关系、祖国统一都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当然,中国正式加入WTO以后,我们希望并相信台湾也会尽早加入其中。这样,在WTO的大家庭中,就会有包括香港、台湾、澳门在内的4个全部是中国人的成员,这是一件大好事。”佟志广如是说。(杨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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