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政府颁布法令取消剁手割耳等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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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9日16:24 扬子晚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伊拉克政府最近颁布法令,取消对小偷剁手以及对逃兵割耳、刺字的酷刑。 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伊拉克官员说,伊政府上月还取消了其它一些共和国法令,其中包括执政的复兴党党员有权在追捕逃兵及其拒绝投降时向其开火,并对由此造成的死伤不负法律责任等。 对小偷实施剁手的酷刑是伊斯兰教《古兰经》的规定,但对逃兵割耳、刺字的酷刑只在伊拉克才能见到。伊拉克的兵役制度规定,凡年满十八岁的健康男性公民都有义务在伊拉克武装部队中服18个月的兵役,或缴纳200万第纳尔(1000美元)后,接受3个月武器使用的军事训练。 此间观察家认为,伊拉克当局取消这些法令是在战争风云笼罩伊拉克的情况下,为争取民心而实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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