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战无形
现代国际法体系里,战争的主体一般是指国家,把国际恐怖主义对美国的攻击称作战争似乎不妥,这反映了国际法固有的缺陷。事实上,在国家诞生之前,战争就已经出现,炎帝和黄帝部落之间的冲突难道是流氓斗殴打群架吗?
如果我们从更为宽泛的范围给战争下定义的话,这个问题则不难解决。战争是人类共同体之间为了各自利益有组织地使用暴力手段而产生的流血冲突。本·拉丹的国际恐怖组织是集合在宗教信仰下的一个共同体,美国是以国家方式组织起来的共同体,恐怖主义战争是这两个不同性质的共同体之间的冲突。
恐怖主义是个现代名词,包含特定价值体系内的谴责色彩,其字面含义远远不能代替其实际的历史和现实内涵。如果不考虑价值评价问题,恐怖主义仅仅是一种暴力对抗的样式,往往由极弱一方对极强一方实施。尤其当弱者获得“信仰”和“正义”(不论哪种价值体系,比如伊斯兰、基督教、民族主义、国际主义、共产主义)双重支撑时,就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这种非常规的暴力样式。只要力量悬殊的对抗关系一旦形成,恐怖行为就会出现,强的一方越强,弱的一方也就越趋向采取恐怖手段。不管人们出于何种情感对它千番诅咒、万般怒骂,恐怖主义就是不按强者规定的暴力游戏规则行事,这是人类暴力史上带有规律性的现象。
在西方人的眼里,这场恐怖主义战争是全然陌生的。美国人百思不得其解,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但中国的道家文化能够阐释。老子曰:“大象无形。”意思是任何事物发展到最高阶段就会遁其形,所谓“反者道之动”。其中奥妙无穷,玄机为常人所不测,将“大象无形”,移入战争领域,则“大战无形”矣。美国是当今最强大的军事大国,同美国对抗显然是当代最高级别的战争,而最高形式的战争定然没有军队参加,没有武器对抗,也没有硝烟弥漫的战场。汤因比凭直觉曾预言下一场战争是恐怖主义战争,但岂能与中国老聃相提并论?
塔利班的失败
塔利班政权的迅速败亡应验了中国古代圣贤的格言:“天作孽,尤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孟子·公孙丑章句上》)从某种意义上讲,塔利班政权与波尔布特政权有异曲同工之处,都是把信仰推向极端,结果丧失人心,成为“孤家寡人”。区别只是具体信仰不同而已。塔利班所犯的错误是人类20世纪经常犯的错误:即相信自己的极端主义思想和行为是使世界和人类摆脱一切苦难走向幸福天堂的唯一正确的道路,因而相信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是最神圣和最正义的事业,在这种幻觉中,他们对其他异己的思想、观念、文明表现出强烈的敌视和不宽容,并把世界带入苦难和恐怖的深渊。他们毁掉巴米扬大佛,不准妇女工作,不准人们进行正常的娱乐,采取文化禁欲主义,失掉国内民心。他们以宗教极端主义信仰作号召,将邻国和其它国家的同类召集到麾下,为其它国家的反政府人员和团伙提供庇护所和进行颠覆的训练基地,从而成为国际社会肌体中的一块恶性肿瘤。孟子曰:“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此正塔利班之谓也。
塔利班失去民心不等于立马完蛋,武力毕竟是有用的,况且对付国内敌对势力也显得绰绰有余,但其宗教极端意识导致了最严重的外交失误,它招惹了美国,把世界最强大的军事矛头对准了自己。从军事角度看,正如法国学者奥利维埃·罗伊所指出的:塔利班属于“城市运动”,塔利班赖以生存的根据地是城市,不是山区村落,没有游击战的经验,只能坚守城市进行常规作战,在没有制空权的情况下,集中主力固守城市的作战方针,在美军陆、空优势面前无疑于自杀。如果不坚守城市,几万人退往山区打游击,也对付不了美军的空中机动与地面协同的作战方式。再者,无论是集中还是分散,仅就几万人的后勤补给问题也是不可能解决的。因此,塔利班守也不是,撤也不是,在进退失据情形下只好缴械投降。
美国对塔利班的作战不紧不慢,一切按部就班地进行。它和北方联盟配合默契,相得益彰。美国人不愿付出伤亡,只进行空中轰炸,实施“不接触作战”或“不对称作战”。塔利班地面防线被炸得支离破碎后,美军也不需出动自己的地面部队,让唯恐落后的北方联盟的部队去收拾残局。即便塔利班退往山区打游击,美国似乎也成竹在胸。要知道早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游击战被公认是不可战胜的,但美国却在拉美战胜了格瓦拉领导的游击战,它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扑灭过游击战的唯一西方国家。若不是受到前苏联和中国的制约,被迫“带着镣铐跳舞”,美国未必对付不了越南南方的游击战。从越南战争、海湾战争、波黑战争、科索沃战争直到目前的阿富汗战争,不可否认,美国在军事上日益成熟。
美国至今尚未达成实质性的目标,美国打的是一场三种性质的战争:正规战、游击战和反恐怖战。对塔利班政权的正规战是打赢了,接着是对付本·拉丹基地武装集团的游击战,尽管比正规战难度要大点,但依靠“以阿制阿”,看来也问题不大。但反恐怖性质的战争能否取胜就很难说了。因为反恐怖战争胜利的标志不是推翻塔利班政权和消灭本·拉丹及其基地组织,而是美国本土不再遭受恐怖主义袭击,这是美国发动打击的最终目的,这一目的达不到,前面的胜利也就毫无意义。推翻塔利班政权、消灭本·拉丹只是清除了通往目的地道路上的障碍,但扫除障碍不等于到达目的地。
利益与正义
——美国的角色冲突
在反国际恐怖主义斗争中,美国代表着当今人类普遍遵守的道义规范,这点没有错。但问题在于:美国在历史上、在国际社会中,并不总是代表着正义。而问题的复杂性也就在这儿。当然我们要为葬身世贸大厦废墟中的无辜平民、以及他们不幸的家庭表示深切的哀悼,但我们不能因为恐怖主义以极其残忍的方式袭击了美国,就可除了一味谴责、声讨恐怖主义外,而无视造成这一事件的种种复杂原因以及美国自身应负的那一部分责任,不然难以安慰九泉下的冤魂。
从道德理想来判断,国家是小人和君子的混合体,就像个人是上帝和魔鬼的混合体一样。国家也像个人一样,一方面追求自身的利益,另一方面追求正义和崇高。因此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资格说自己始终是正义的化身。美国也是如此,正如《美国:走出孤立主义的历程》的作者给人们描绘了美国天使般可敬、可爱的一面,我们也可以举出许多众所周知的例子来说明,美国在国际事务中只考虑自己的利益而不顾他人痛楚,以及它在扮演世界警察角色时种种出于自身利益考虑的不公正。这里关键在于:在国际社会中,美国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一角色冲突也就决定了它很难扮演一个合格的警察。
这种情况带来两个后果,一是美国会经常性地处于角色冲突而不能把握自己;二是它在处理国际事务时也不能把握好分寸,给其它国家带来麻烦。美国在国际事务中既追求自己的利益,又追求正义,当两者不矛盾时,它的表现尚可赞许。如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对中国和其它遭受侵略国家的支持。但当二者发生矛盾时,美国的表现实在不敢恭维。这次遭受恐怖主义袭击,并非因为美国在国际事务中主持正义和公道一面所致,而是它扮演双重角色时自身缺陷的另一面所致。毕竟,莫斯科、伦敦、巴黎、北京、东京、渥太华等国家首都和大城市没有遭到攻击,难道这些国家在国际事务中不遵循正义的原则?难道美国几十年的中东政策真的问心无愧于伊斯兰国家吗?其实,美国已经意识到了这些问题,它迅速调整了“单边主义”外交姿态,积极地斡旋巴、以冲突。当然,这并不是说恐怖主义攻击世贸大厦双塔是合理的,正如我们不能因为警察在值勤时有些自私、不公道、态度蛮横而割掉警察的两只耳朵。
文明有时体现在对错误和犯罪的惩罚程度、手段上,偷一个小钱包就砍掉一只手,以文明法度观之都属于犯罪,而后者给人突出的印象是惩罚或报复手段的野蛮和残酷。假如认可这种手段,其对人类的危害程度远远超过钱包被窃,所以砍手比偷钱包更应受到谴责。另一方面,虽然钱包失窃的不快早已在恐怖气氛中消逝得无影无踪,人们的视线也已转向对野蛮手段的谴责,但并不能因此认为受害者的偷窃行为是正当的而不加以纠正。也许这个比方不十分恰当,美国扮演的是警察角色,不是小偷。那么换一种说法:假如警察遭到野蛮攻击的原因有一部分是自己过失所致,那么无论从自身安全还是从更好地履行职责考虑,警察都应进行自身的反省和纠正。
美国的维和与儒家的复兴
当今世界形势十分类似中国古代的春秋战国,斯宾格勒在《西方的没落》中也曾指出欧美国家处于类似中国早期文明的战国时代。有心者可以发现,中国古代文化传统中某些现象,与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在国际事务中的行为方式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虽然在欧美国家是自发产生的,不是有意识引入实践的,但即便是一种巧合也应足以引起重视。
西方和美国对孙子的“不战而屈人之兵”推崇备至。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思想中都存在这种制约暴力的不战而胜观念,尤其是儒家“仁义之师”的倡导,构成了“不战而胜”观念厚重的伦理背景。在20世纪以前,西方推崇的是汉尼拔的“坎尼战”,它是西方歼灭战的典范,也是西方军事文化的最高境界。今天美国接受了东方军事理念意味着什么?我们知道,任何一种文明完成暴力建立秩序的使命后,就会对暴力的使用提出制约,把暴力对文明秩序的副作用降至最低限度。中国古代属封闭型大河流域灌溉型农耕社会,较早地完成了暴力建立秩序的历史使命,因此较早地发育出制约暴力的观念。资本主义最初以暴力方式推行和建立自己的生活秩序、经济秩序,只是在20世纪才把整个世界变为它的“封闭型社会”,因而也就在20世纪提出制约暴力的要求,而东方的“不战而胜”正好迎合这一要求。
非常巧合的是,也就在20世纪,西方及美国提出了“人权高于主权”、“人道主义军事干预”的主张,这一观念孟子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明确提出了:“以至仁伐至不仁。”另一位儒家流派的军事家司马穰苴更是明确地提出“攻其国,救其民,攻之可也”。(《司马法·仁本》)荀子也主张战争的作用是“禁暴除乱”。儒家战争观的基础在孔子那儿是以“礼制”为代表的秩序,在孟子那儿是“民本”。儒家“仁义之师”的观念表明,诉诸暴力的依据是仁义所代表的道德规范,而不是其它规范,可见儒家古典人道主义军事干预同现代国际法的主权不可侵犯是相冲突的。美国在阿富汗一面打击塔利班政权,一面给阿富汗民众投放救援物质,似乎符合儒家“王者之师”解民之倒悬、拯民于水火,看来不能简单地看作“胡萝卜加大棒”,而是基于一定程度的道德情怀和道德理念指导下的行为。不过,历史真会捉弄人,中国从“五四运动”到“文化大革命”以来,自己的文化传统被折腾被丢失,而美国和西方却下意识地实践着儒家的某些传统,这一幅文明交换的景观实在令人惊诧不已!
正如前面提到的那样,国家总是以追求自身利益为第一位的,而儒家非常重视行为背后的动机,因此用孟子的标准来衡量,美国不能算作“汤武之师”,至多属于“假仁以霸”性质的“齐、桓之师”,而“五霸者,三皇之罪人也”。但孟子的标准太理想化,生活在现实中的人们只能退而求其次,一个不太理想的警察总比没有警察好。何况孟子虽痛恨“假仁以霸”,却也说过“久假而不归,恶知其非有乎?”,孟子不愧为圣贤,甚至预见了陈佩斯主演的小品《警察与小偷》,在小品中,当望风的小偷穿上警察制服后,果真产生了角色转移的效果,真正地履行起警察的职责,把望风的事儿丢掉九霄云外去了。虽然这个比喻不怎么恰当,我们希望美国在扮演正义角色时也能出现这样的效果。
(倪乐雄 上海 作者为华东理工大学战争与文化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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