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9日电 此间《瞭望》新闻周刊最新一期刊登了该刊驻联合国记者顾震球撰写的国际随笔,题目是《多边合作与集体安全》。全文如下:
美国发生“9·11”恐怖袭击事件后,越来越多的国家通过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安理会举行的有关公开辩论会议清醒地认识到,发生在美国的恐怖袭击事件再次凸显了国际合作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各国安全方面的重要性。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深 ,安全威胁日益多元化的21世纪,只有通过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与多边合作才能实现真正的安全。因此,树立一种以多边合作求集体安全的新型安全观,已成为当今时代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
目前世界上任何国家、任何地区均存在遭受恐怖袭击的可能性,即便美国作为当今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也根本无法凭借其强大的经济与军事优势来阻挡恐怖分子的袭击。因此,在恐怖主义这一国际公害面前,国际社会唯一的出路就是世界各国必须在联合国的主导下,加强国际多边合作,通过谋求集体安全来维护个体的安全。
集体安全是一种传统的多边安全概念和机制,《联合国宪章》就是继承集体安全观念的产物。冷战结束之后,对国际社会构成威胁的军事因素有所下降,而非军事威胁则有所上升,“9·11”事件就是非军事威胁的典型反映。在这样的背景下,通过合作维护共同安全的观念在欧洲和亚洲等地区逐渐形成,其突出的特征是既不认为军事冲突是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唯一挑战,也不承认军事大国在国际安全领域的支配或霸主地位。
“9·11”事件使世界各国,特别是大国在联合国的主导下专门就打击恐怖主义举行了公开辩论会,促使绝大多数国家在打击恐怖主义问题上达成了广泛共识。安理会通过了第1373号决议,为世界各国在打击恐怖主义斗争中加强国际合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与此同时,在去年11月结束的第56届联大一般性辩论期间,近80个国家签署或加入了40多项联合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和保护人权等方面的国际公约,体现了国际社会愿意在联合国主导下严厉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和坚决维护人权的坚强决心。这充分表明,“9·11”事件大大推动了联合国制定的12项国际公约全面生效的进程,为联合国在反恐领域进一步加强多边合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反恐斗争是和平与暴力的较量,更是每个联合国会员国应尽的义务。但是,由于各国在发展水平上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实际上并非所有会员国都具有同等程度的反恐能力。因此,西方发达国家有责任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与技术性的帮助,通过多边合作形成合力,不断提高国际社会反恐斗争的总体水平。
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强调结成广泛的国际反恐联盟的同时,还多次提醒各会员国不能让反恐斗争冲淡一切,国际社会所面临的和平、发展与人权等问题的紧迫性并未因发生“9·11”事件而有丝毫的缓解。因此,国际社会应当在积极开展有效的反恐合作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发展问题,努力铲除产生恐怖主义的根源。打击恐怖主义不仅需要军事行动,而且还更需要在政治、经济、外交、金融、法律和社会各个领域采取行动。打击恐怖主义是一场长期而又艰巨的斗争,强有力的国际合作是取得国际反恐斗争胜利的根本保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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