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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律师讨价还价 赔偿数额降至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13日 13:24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昨晚,大朗爱家超市老板邱彩霞和她两名律师与卢善辉的委托律师首次见面,商谈赔偿问题,几经周折,初 步确定除医疗费之外赔偿给卢20万元。

  昨晚8时30分许,大朗爱家超市老板邱彩霞和她的两名律师在大朗滕王阁酒店212室与卢善辉的委托律师第一次 见面。记者赶到现场时,双方律师正为卢是否小偷这一问题争论不休。邱认为,如果卢不是以消费者的身份来购物,而是以偷 东西为目的,那她就不应受到《消法》的保护。卢的律师指出,对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卢是小偷。接着,双方开始谈论赔偿 问题。

  卢的律师首先提出,除医疗费之外,对方应付给卢的误工、伤残补助等共40万元。邱和她的律师认为,她也很同情 卢,但赔偿要赔得有理有据,应将各项赔偿数目列出清单。为此,双方争执了20多分钟。

  卢的律师李基志作出让步,打出卢善辉给他的底数25万元。邱和她的律师提出要与卢善辉当面商谈。他们随后一起 前往大朗医院。

  在医院里,邱的律师黄江明首先对躺在病床上的卢善辉说,在这次事件中,商场的邱老板也是一个受害者,能否在2 5万元的基础上降低一点。

  卢善辉考虑了一下,同意减去2万元。

  黄律师提出,他的当事人邱彩霞的意思是只愿赔10万元。

  卢善辉听了后,很生气地说,绝对不行,我不想谈了。

  黄律师说,能否再少一些,因为邱也很难受。

  卢沉思片刻后,突然左手一挥,伸出两根手指,坚定地说,20万元,绝对不能再少了。

  卢的律师对邱的律师说,20万元,就这样了,如果再少我们就不谈了。

  黄和邱商量了许久,最后同意考虑这个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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