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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上海12月4日电:据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提供的消息,这家保险公司烟台分公司日前为“11·24”特大 海难事故中沉没的“大舜”轮所载货物,向船主烟大轮渡公司预付了200万元赔款。这是海难事故发生后给付的第一笔保险 赔款。 经查,沉没的“大舜”轮所载61辆汽车及车载货物,由船主统一向太保公司投保了货物运输险,总保额305 万元。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说,在预付首笔赔款后,太保公司正在继续参与海难善后工作。目前,打捞工作 正在进行,一旦具体损失确定,太保公司还将及时赔付。 相关报道: 烟台海难现场访谈录 相关报道: 船长曲恒民誓与“大舜号”共存亡纪实 相关报道: “大舜”轮沉船第一笔保险赔款给付 相关报道: “大舜”号已打捞出一百二十五具遗体 相关专题:烟台附近海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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