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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3.15,本报与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江苏分所就今年消费主题“明明白白消费”这一主题联合进行了南京市 民消费权益状况社会调查。 调查人员在南京市区各主要公共场所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519名消费者进行了问卷调查,收回有效问卷470 份。被调查者中,中青年消费者占了8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61.2%。 调查结果显示,在自身权益受侵害时,85.9%的人表示会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消 费者中,比例则高达94.2%。在问及“您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会采取何种方式保护自己”时,有30.6%的被访者表示会 “直接找商家要求赔偿”,“找消协投诉”和“到新闻媒体反映”的分别占到了27.1%和17.8%,而选择“有必要时 到法庭起诉”的仅有7.4%。在遇到不能解决的消费纠纷时,则80%的消费者愿意向消协求助。而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 王海”现象,60.4%的人持肯定态度,但只有18.1%的人表示会尝试这种方式。 虽然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日渐提高,但在消费过程中真正对《消法》中规定的消费者权益有所了解的却不多。选择“ 很了解”和“比较了解”的分别仅有2.3%和16.3%,而大多数消费者处于一种认识模糊状态。至于“明明白白消费” 所代表的“知情权”和“获知权”,了解的人就更少了,仅为2.1%。 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能否做到“明明白白”?86%的受访者选择了“能”和“大部分能”。72%的人认为商品生 产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广告与实际“相符”或“基本相符”。但对商品说明书,选择“满意”或“较满意”的还不到一 半(46%)。最不让消费者满意的是消费凭证,调查显示,只有不到20%的厂商会主动提供消费凭证,而78%的厂商只 在顾客索要后才提供。当消费者询问商品的详细情况时,87.8%的人觉得商家只是“部分如实回答”,且有58%的人认 为商家没有将商品或服务做出明确标示。看来,商家的“明白”销售和“明白”服务的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姜文王烨 相关报道: 陕西:16000件假冒卷烟照天烧 相关报道: 三修VCD--“3.15”遇到不明事 相关报道: “克克伯”自发成立 首支网上打假队上岗 相关报道: 明明白白消费 众人怒诉劣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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