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 成都商报> 新闻报道 |
本报讯:为吸引中外客商共同参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经过有关方面的研究、批准,龙 泉驿区昨日出台了10条针对生产性外商企业等的财税优惠政策。 据悉,此次出台的优惠政策主要为吸引生产性企业、高新企业、合资企业及外资企业,政策优惠集中体现在对企业的 相关税率方面。 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 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经批准,可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生产出口产品所耗用的原材料、元器件、包装物等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三资企业可免征耕地占用税。 中外合资企业可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8年。 新办的需要政府支持的重点生产性企业,经批准从投产之日起,两年内按当年实际入库的增值税地方所得部分,由财 政预算资金安排给该企业50%作生产发展基金。 外商投资企业举办的出口企业,按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 0%以上的按11%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所有企业从今年1月1日起暂不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新办的需要政府支持的重点工业企业,经批准,从投产之日起按当年实际入库所得税龙泉驿区实得部分的第一年和第 二年全部金额和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金额由区财政预算安排给该企业作为生产发展资金。(张选通记者李想) 相关报道: 四川为建西部人才高地出台14条措施 相关报道: 西部开发成社科院首选课题 相关报道: 曾培炎作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报告 相关报道: 中国在西部推出一百项林业生态建设与治理模式
相关专题:西部大开发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成都商报> 新闻报道 |
本网站所刊登之新闻标题及内容,皆由合作媒体提供,不代表新浪网本身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