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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4月20日讯:(记者任延华)国家计委、国家旅游局联合下发通知,从今天起至5月10日,在全国范围 内开展旅游价格大检查。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对各旅游景点、旅游从业单位以及向旅游从业单位收费的政府部门执行价格和国家行政 机关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的重点是: (1)旅游景区各类门票、旅游交通运输票价、旅游景区的各种商品和服务价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明码标 价规定情况; (2)各类旅游宾馆、饭店、旅社的房费、餐饮、娱乐价格及服务费执行情况; (3)各类旅行社执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或与游客签订的旅游服务价格执行情况; (4)地方政府、部门对旅游从业单位和消费者收费情况。 同时,还检查以下价格违法行为: (1)违反规定擅自提价、变相涨价或超出规定的差率水平。 (2)未经批准擅自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或减少服务。 (3)超过规定的范围加收服务费、提高服务费标准。 (4)出售商品和提供服务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5)采取虚高定价、虚假折扣等形式标价格欺诈,牟取暴利。 (6)地方政府、部门超越权限制定加价加费措施,并通过旅游从业单位向消费者征收基金、附加费,超越权限向旅 游从业单位收费等行为。 相关报道:中国将开展旅游价格检查 相关报道: 旅游知识:“五一”自助游(上-长线篇) 相关报道: 四川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整治旅游市场 相关报道: 旅游景点五一节投降 相关报道: 出游常识:《保险法》中未涉及的旅游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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