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爆炸14家受损企业获赔3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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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7月06日16:36 南方网
本报讯(记者谢冰吴峻松)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江门分公司昨天上午向包括江门市土出公司高级烟花厂在内的事故企业及受波及的共14家受损企业兑付了345万元赔付款,人保广东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卢基新代表人保公司向江门市政府捐赠了100万元用于善后处理工作。
据悉,事故发生后,人保江门分公司迅速对受事故波及的14家承保企业进行核查定损,按照省公司“打破常规、特事特办”的要求,于7月4日前完成了查勘定损工作,确定总赔付金额400多万元,昨天兑现赔付款345万元,余下赔付款将于近日送到保户手中。
昨天兑付的345万元包括江门市土产出口公司150万元、烟花厂50万元、金羚风扇厂15万元、江门饼厂20万元、周边其他13家小企业10万元、高路华集团公司通融赔付100万元。人保广东省分公司还向江门市政府捐赠了100万元用于善后处理工作。
据人保江门分公司负责人介绍,此次波及受损严重的高路华集团公司,因企业财产保单约定爆炸属除外责任,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但考虑该公司为大型企业,人保公司还是对其作了通融赔付处理。
又讯(记者谢艳霞)昨日联合发出公告的平安(寿险)和省人寿江门分公司整天都未接到一宗出险报案。省人寿江门分公司昨天下午为4位出险人(1位死者和3位伤者)赔付了近2万元的保险金。平安(产险)公司核定承保的32万元的财产损失也已于昨天赔付完毕,该公司核定承保的50万元的雇主责任险损失将尽快赔付。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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