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介入江门爆炸案 事故有关责任人已被依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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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7月06日11:52 检察日报
本报广州7月5日电:(记者詹高尔朱香山通讯员刘洁辉报道)今天,广东省检察院召开会议,进一步学习了总书记对江门“6·30”特大爆炸事故的重要批示,该省检察长张学军专门就此案的处理作了具体部署。
江门“6·30”事故发生后,该省检察院和江门市检察院迅速组成专门小组介入事故处理工作,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目前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已被依法拘留。
张学军在部署处理“6·30”事故时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江总书记的批示,对“6·30”事故中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人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别是其中牵涉到贪污、贿赂行为的,要从重处罚。要以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大渎职案件的查处力度,把查办此类案件作为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措施来抓。检察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各企业在安全生产、企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要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提出整改措施,做好预防工作,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检察机关也要注意自身的安全问题,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行凶等事件的发生,加强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泄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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