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枪杀案一审判决 杜书贵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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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7月01日00:42 新华通讯社
新华网廊坊6月30日电(工人日报记者金江山 新华社记者李晓建)在光天化日之下枪杀无辜青年工人的原河北省霸州市康仙庄乡派出所副所长杜书贵,今天经11个小时的连续开庭公审,以故意杀人罪被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子杜辉、其妻童建华以包庇罪被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5年。
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在公诉中指出,6月4日上午,被告人杜书贵和其妻童建华乘其子杜辉驾驶的面包车外出办私事,行至112国道太平桥东侧新老公路交叉口处,在上国道并线过程中,与在国道上自西向东正常行驶的霸州市供电局电力工程车险些发生擦蹭。被告人杜书贵、童建华、杜辉不满工程车不为其减速让路,驱车超越电力工程车并将车强行斜插在电力工程车左前方,迫使电力工程车停下,童建华、杜辉上前辱骂电力工程车司机牛亚军及同车的供电局职工穆涛、王涛、郭润良等人,进而引起厮打。杜书贵掏出随身携带的“六四”式手枪,朝牛亚军开枪击中其头部,致其颅脑损伤死亡。枪击后,杜书贵不顾现场人员的阻拦,驾车带童建华、杜辉强行离开现场。在途中三被告密谋编造了对方夺枪引起击发的虚假事实,并制造抢枪的痕迹假象。后杜书贵驾车到霸州市公安局,按事先编造的假事实投案。在公安机关对童建华、杜辉调查取证时,童建华、杜辉用事先编造好的虚假事实为杜书贵作证,企图掩盖杜书贵故意杀人的犯罪真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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