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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一天的审理,于今晚8时左右对霸州市公安局康仙庄派出所原副所长杜书贵“持枪故意杀人”一案作出判决,认定被告杜书贵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其妻其子包庇罪名成立,据此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1、杜书贵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杜辉(杜书贵之子)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3、童建华(杜书贵之妻)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4、被告方赔偿死者丧葬费、父母赡养费、儿子抚养费共计人民币60800元。 宣判后,被告表情平静,法院和检方都未作出任何评论。而死者牛亚军的父亲则表示“判决非常好,是以命偿命。”他同时感谢党和政府、政法机关秉公执法。 2000年6月4日,当时是霸州市公安局康仙庄派出所副所长的杜书贵与其妻童建华、子杜辉驾车外出,在112国道霸州市境内与该市供电局职工牛亚军等人所驾电力工程车发生剐蹭,恼羞成怒的杜书贵向司机牛亚军开枪,当场致牛死亡,引发了令人发指的血案。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引起中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公安部指示河北省和廊坊市排除种种干扰,很快侦结此案。6月19日,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和“涉嫌伪证罪”对杜书贵、童建华、杜辉提起公诉。26日下午,原告代理人、北京金石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燕昌专程来到廊坊,向法院递交了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请求。本案民事部分4名原告是死者牛亚军妻子王莉、儿子牛斌、父亲牛泽峰、母亲于恩玲,要求被告杜书贵、被告霸州市公安局向原告方赔偿精神损失费12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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