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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法轮功”练习者的临终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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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6月21日10:29 法制日报
据新华社郑州6月20日电:身患癌症的退休干部李聚才,曾经是一位“法轮功”练习者,由于轻信李洪志歪理邪说中断治疗,导致病情恶化。他在临终时立下三条遗嘱,告诫子孙后代决不允许再练“法轮功”。
李聚才原是一名国家干部,退休返乡后,仍积极参加家乡建设。1997年10月,身患胃癌,由于发现得早,在河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治疗后癌块消失,病情大为好转。正在这时,有人向他介绍说:只要修炼“法轮功”,不吃药,不打针也能治好病。处于求生欲望又急于省钱治病的他喜出望外,就加入了练功者的行列。从此他不吃药,不打针。但坚持不到一年,病情出现反复,每况愈下。他开始对“法轮功”能否治病产生怀疑。就在这时,新闻媒体先后报道了部分“法轮功”练习者在李洪志的策划、指挥下非法聚集围攻中南海和政府决定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消息。经过深刻反思,李聚才悔恨万分,感到辜负了党和国家对自己的培养,也贻误了彻底治愈疾病的大好时机。他不再听信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决心与“法轮功”彻底决裂。但由于治疗中断,体内的癌细胞已扩散全身。1999年11月24日,他在即将告别65岁人生历程的弥留之际,让老伴把全家人召集到床前,立下了三条遗嘱:“一、我李聚才生为共产党员,死为共产党员。一度丧失警觉,误入歧途,修炼‘法轮功’,给党造成很坏的影响,我向党请罪。二、‘法轮功’是害人功,我自己就是一个血的教训,要牢牢记取。我家子孙后代决不允许再修炼‘法轮功’。三、告诫子孙后代,要相信科学,相信党,相信政府,做奉公守法的好公民。”(记者王阿敏程红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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