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杨永辉报道 “这两天来协议离婚的人真多。”昨天,西城法院便民法庭刘珍法官告诉记者,上周四一天她就办理了21件离婚案,是最多的一天;周五半天工作日办理了13件,是平时一天的工作量;周六加班半天就办了6件,而正常情况下才2至3件。
据刘珍法官介绍,围绕《婚姻法》的修订和出台,法院办理离婚案件数量也呈现一个高峰和低谷的变化。
去年底和今年初,在全社会都在讨论《婚姻法》的修订的那段时间,便民法庭受理的离婚案件出现了一个高峰,原因在于当事人担心新《婚姻法》出台后离婚难了,就该让步让步,以期抢在新法颁布前办完离婚手续。
4月28日新《婚姻法》颁布前后一段时间,法院受理的案件处于平稳状态,准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似乎都在观望,新法出台后,经过对新法进行了解和研究,离婚双方这才有备而来走上法庭,于是出现了第二个离婚高峰。本报昨天报道的那位离婚的法律工作者就是研究了新《婚姻法》有了探视权的规定后,坚决要求在调解书中写明有关探视孩子条款。
新《婚姻法》出现了许多新概念,比如“过错赔偿”原则,而且在审判实践中也已有了相关案例,一位在妻子怀孕期间与另一名女子坠入爱河的丈夫在离婚时就赔付妻子精神损失费8万元。同时,“无效婚姻”、“家庭暴力”、“获得劳动补偿权”、“子女不得干涉父母再婚和婚后生活权”以及由新法引发出的“婚后财产公证”等均是新《婚姻法》带来的新概念。刘珍法官认为,随着新《婚姻法》日渐被人们认识、理解、接受和社会的发展进步,新类型婚姻案件将会使新《婚姻法》的内涵不断丰富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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