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五日电 (记者谭宏伟)正在此间举行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今天分组审议了婚姻法修正案草案,立法人员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这部备受关注的法律草案。
此前,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已两次审议了婚姻法修正案草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初审,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以联组会议的形式再度审议 了这部法律草案,之后向社会全文公布了草案内容,广泛征求意见。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三审稿,根据各方意见,又在十二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因而,立法人员认为,这部法律草案已基本成熟,应尽早出台。
立法人员普遍认为,修改后的婚姻法更加符合中国国情,是一部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点的法律。针对性强,并且法律责任明确。
赵地委员认为,草案针对复杂的婚姻家庭领域中出现的问题,立法时没有简单地一刀切,而是区别情况分别对待,坚持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统一,强化了对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保护,肯定了家务劳动的价值,保护了无过错方的利益,基本解决了婚姻家庭关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有利于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
分组审议中,立法人员还就草案中某些条款提出了具体修改建议。有关离婚条件,有的委员提出,草案以“感情确已破裂”为离婚条件,这种表述灵活性较大,在实践中难以操作,建议将它具体化。有的委员认为,草案应体现父母对子女不但有抚养的责任,也要有教育的责任。对于草案中“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这项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建议在“父母不履行抚养”之后增加“和教育”三个字,并将其中的“抚养费”改为“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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