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4月20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日前在陕西考察法院工作,并就人民法院“严打”整治斗争情况进行调研。他强调,人民法院在“严打”整治斗争中要真正做到“稳、准、狠”,确保“严打”斗争质量。
肖扬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充分认识开展“严打”斗争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稳、准、狠”地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保护最广大人民 群众的根本利益。
肖扬说,“狠”,就是要依法严厉打击犯罪,严厉惩罚罪犯,打出气势,打出声威,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该重判的坚决重判,该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决不能让那些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继续危害社会。“狠”,就是要除恶务尽,对那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后台、保护伞,要坚决铲除,无论牵扯到谁,都要坚决严惩,决不允许有任何藐视法律、践踏法律、规避法律的特权。“稳”,就是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有条不紊地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要按照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当地党委的要求,真正做到“两手都要硬”,切实解决当地社会治安混乱的局面,解决人民群众没有安全感的问题。要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犯什么罪就判什么刑。“稳”,还要不断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研究新对策,绝对不能因为审判这个环节上的失误影响“严打”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准”,就是要依法办案,严格执行程序法。人民法院是依法办案的最后一道关口,要坚持做到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内从重,在法定的审判期限内从快。坚持“两个基本”的原则,在审判案件当中,确保基本事实准确、基本证据确凿,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办案的质量,使每一起案件都符合法律的要求,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同时,要把握法律的精神实质,正确适用法律,防止片面地、机械地理解和适用法律,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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