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4月14日11时5分电 (记者喻流章)1998年8月前后,张君到武汉对武汉广场(包括银行)进行观察,最后决定以武汉广场为作案目标。确定目标后,他就有意识地接触一开出租车的女司机,并与她同居,向其学习富康出租车的驾驶技术,了解出租车的报警系统。
庭审中检察官指控:1998年11月,张到渝找到秦直碧,邀约其去武汉抢劫,秦表示同意,张便给秦两万余元叫她在指定的街道开店作为接应点,还要求接应点必须独门独户,秦 也不能与其他男人交往,以防暴露行踪。开店后,张君不时去店中住宿,但多数时候住在女出租车司机处。
1999年1月1日,张君电话通知赵正洪、李泽军、陈世清到武汉,来齐后,张到亚洲宾馆对面一家宾馆用假身份证为三人开了一间房。赵等带来四个布袋、几根钢钎等作案工具,张交给赵、李二人各一支枪。1月4日下午5时50分,四人在桥口区利济北路顺道街口搭乘汉阳琴台商贸公司丁强驾驶的一辆出租车至武汉广场300米的新大道上面,叫丁停车后,张拿枪对其进行威胁,令其坐到副驾驶位置,由张驾车至武汉广场并将车掉头向外,挟持着丁,和赵、李、陈进入商场。张、赵、李携枪,陈未携枪,同时四人拉起围脖蒙面。此时,武广商场保安罗凯告诉此处不能停车,张谎称自己是省公安厅的侦查员,但仍被罗阻拦,张开枪将罗帽子打飞。同时,陈、赵、李进入武广商场黄金柜,丁趁乱逃脱,张持枪望风,并击伤黄金柜巡逻的保安张波。陈世清等用钢钎撬开12节柜台,抢走价值208.6万元的黄金饰品和3.3万元现金。
随后,四人撤离至出租汽车处,张正欲驾车逃离,遭遇巡警陈胜琪、方亮,张即下车,和赵、李一起开枪与民警对射,张迂回到民警后面,开枪击中方亮头部,在迂回过程中又击伤为民警示警的民工王小明(后不治死亡)。
四人上车,张驾车逃离中车右前胎撞破。鄂AX8556出租车驾驶员汪文胜追上张所驾车提醒其车胎爆了,被张持枪吓走。张驾车行至新华小路78号路口停车,赵、陈、李清点赃物,将车内黄金全部装于一个布袋(由于后备箱未能打开,故放入后备箱的一袋黄金未能取走)。张站在公路中拦下鄂AT8191红色富康出租车,开枪将驾驶员张坤头部击伤,抢得车后,由张驾车往江汉北路方向行驶,后弃车于江汉北路卫生防疫站处。张携全部黄金至秦的火锅店,将黄金放在火锅店楼上的床下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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