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涌再审被判死刑 可能今天注射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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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2日11:38 红网 | |
红网讯 今天上午10时,最高人民法院在锦州市对辽宁沈阳“黑社会老大”刘涌被控犯罪一案进行终审宣判。经过再审,最高法院撤消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以原审被告人刘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其所犯其他各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专家分析说,根据法律规定,最高法院这次的提审是按照二审程序进行,意即对刘涌 相关专题:沈阳刘涌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