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华就撤回国安立法条例草案回答媒体提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15:2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5日电 香港行政长官董建华今天中午宣布撤回《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并就相关问题回答媒体的提问。以下为主要的答问情况。 关于撤回条例草案的理由 董建华:我们要这样做有两个理由。第一个理由是因为我看到社会上存有疑虑,所以 因为这两个原因,所以我们作出了这个决定,这是为了社会整体的利益而作出的决定。 关于下一步工作 董建华:其实从七月十七日那日,我已说过政府对于《基本法》二十三条有两个立场,第一个立场就是要充分咨询,得到大家的认同后,我们再会考虑立法。第二个就是我们无时间表。但始终来说,我们都是要有明确的办法拿到出来才可。下一步到底是什么呢?过去两个月来我和我同事的重点工作就是在这方面。我们听取了很多意见,我们继续会听取意见,政府内部又做了很多检讨,亦做了很多研究。所以今日的决定是因应我们听取很多意见,做了很多研究和讨论之后做出来的决定。 我刚才讲过,我们这样做有两个理由,我再讲过第二个理由,我觉得都是很重要的,是应就社会所关心的,我们真是在经济复苏方面、就业方面多做些工作,要集中精力去搞好那些方面工作。我觉得我们会在这方面可以做得更好去响应市民的要求。 关于立法的时间表 董建华:现在我们没有时间表,我们会在重新检讨后作广泛咨询,之后再考虑时间表。我刚才说过,我们要先听大家的意见,得到社会支持,我们才会立法。 我们会好好的重新检讨,我们会聆听很多意见,我们是没有时间表的。但我再强调一点,就是我们会充分咨询社会,在适当时候会再提出来立法,不过一定要得到社会支持。 香港真的是有履行对《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责任,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我觉得二十三条是应该立法的,但我刚才亦强调过,何时可以开始立法程序呢?是一定要经过广泛咨询,得到社会大众的支持后,我们才会开始立法程序,现在并没有时间表。 (我)当然希望能够早些完成(这项工作),但最重要是得到社会支持才可以做到。 以前所做的一切是否会“忘记” 董建华:不会全部把它忘记,因为在过去一年内,我们作出了十分广泛的咨询,听取了很多专业人士、法律界,社会上都有很多好的意见给了我们,我们会把这些意见再重新消化,这对将来下一步的工作,我相信是一个很好的基础。所以不可以说是浪费。 九月份的咨询文件亦不再推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