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爱卫条例再次修改 野味经检疫可以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6日02:42 信息时报 | ||||
广东爱卫条例再次修改后获通过,受保护、易传病及未检疫动物列为禁吃 本报讯(记者 廖颖谊 通讯员 任宣) 备受关注的《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昨日终于获省人大通过,有关是否吃野生动物的规定再次被修改,由提交二次审议时的“不滥吃野生动物”终定稿为“不吃法律法规保护、容易传播疾病或者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李焕新表示,政府决策层较一致反对吃野生动物,这次放宽可吃野生动物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凯认为,立法不能只从怕传染疾病的角度来立,而要从保护人类的家园、保护生态平衡的角度来立。有代表不乏尖锐地指出,“滥”字难以界定内涵,“不滥食”即是可食,什么都不应“滥食”,何况野生动物?一部法规这样来表述太儿戏!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林惠俗认为,“滥”不容易界定内涵,欠缺法律条文所需要的严谨性。她建议把“不滥吃野生动物”改为“不吃受法律保护和容易传染疾病或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 有鉴于上述建议,省人大最终对该规定作出修改。 广东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李焕新告诉记者,该条例最终被到会的54位常委会组成人员以43票赞成,11票弃权通过。李焕新认为,弃权的11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应为全数赞成全面禁吃野生动物的,他们弃权很有可能是认为这样规定禁止的力度还不够。 此外,李焕新还告诉记者,该条例的整个修改过程较多地吸取了听证会上的群众意见。尤其是吃野生动物的规定,按照政府决策层的意见,是一致赞同全面禁止吃野生动物的,但在召开了听证会后,由于考虑到不少群众对于该规定持反对意见,本着立法要广听民意的原则,省人大最终作出这样的规定。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 ||||